跨靜電商怎麼稅

洞察解析

《會計師看時事》跨境電商怎麼稅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 / 張宗銘會計師、洪于婷副總經理

在過去,銷售實體商品的企業必須在消費者所在國設置實體店面,或是經由當地經銷商協助販賣商品,銷售服務的企業更必須在客戶所在地,設置服務中心及技術團隊以就近提供服務。

然而,數位經濟時代來臨,傳統銷售模式面臨了莫大變革。

透過網際網路遠端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服務的新興營運模式,消弭地域及時間的限制,讓消費者可以不受實體店面營業時間限制、無需考慮所在地點遠近,進行其購買決策。

對於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而言,跨境銷售雖然擴大市場商機,但卻急需深入了解顧客所在國的風土民情及法令規章,同時,跨境競爭的挑戰也隨之而來,在在考驗企業如何準確掌握消費者的偏好及遵循各國法規的應變能力。

跨境電商在拓展市場時,可能面臨的挑戰包括:如何了解當地消費者的核心需求及消費特性、當地產業環境及競爭態勢;是否具備熟悉當地語言及文化的人才;客戶定價模式及合約條款的擬定是否須針對當地法規進行修正;在信用卡不普及的國家是否有其他替代支付工具及類似金流結算機制;評估可能額外增加的營業稅及法規遵循的行政成本。

從稅務觀點來看,營業稅是消費稅,應由消費者負擔。然而,跨境商品尚有當地海關把關進口關稅或營業稅,沒有實體疆界障礙的跨境電子服務(B2C),使得各國因而損失的營業稅稅收相當可觀。

所以,近期國際間為因應數位經濟的發展,對營業稅所進行的一大變革趨勢,即是針對跨境電子服務,營業稅課稅法則由過去的服務提供地,改為消費者所在地來決定,以確保消費者所在國的營業稅稅收。

目前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已針對電子服務提出國際營業稅/銷售稅指引(International VAT/GST Guidelines),作為各會員國修改國內營業稅法規的參考。

以歐盟為例,自2015年1月起,電子服務課稅地點從供應商所在地改為由消費者所在地。伴隨著前述法規的修正,「迷你一站式服務」(mini one-stop shop, MOSS)的營業稅登記也隨之導入。MOSS使歐盟供應商及非歐盟供應商得以透過單一營業登記,處理歐盟各國不同的營業稅率,而不須在各個歐盟國家分別進行營業稅登記。

日本亦自2015年10月1日起,要求外國數位服務及內容供應商提供數位服務予日本境內客戶時,應申報並繳納消費稅(Japan Consumption Tax)。

韓國也採取類似措施,自2015年7月1日始,無論外國電子服務供應商在韓國是否有固定營業場所,提供給韓國消費者服務時,將被視為在韓國境內提供服務而需繳納營業稅。

目前各國稅務機關持續觀察其他國家電子商務的營業稅修法動向,並評估是否修改現行法規以期與時俱進,這點勢必將影響業者進入當地市場時,所選擇的策略及整體商業營運模式。

台灣電子商務業者在拓展海外市場時,建議應持續關注法規發展,並評估其影響以俾能盡早調整營運模式、定價策略及相關法規遵循作業,減低潛在的營業風險。

 (本文已刊登於2016.10.7 經濟日報A17經營管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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