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稅務議題
小心別逃漏稅了
跨境電子商務網路平台對消費者模式(business to consumer, B to C)盛行,由於跨境電商在市場所在地有實質經濟活動但通常未設立常設機構並申報納稅,造成逃漏當地所得稅與營業稅問題,各國政府均擬修改相關稅法,以杜絕財稅流失。例如中國於2016年4月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行郵稅將不再適用於跨境電商,改按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稅額並統一稅率,使網路及實體企業競爭趨於公平化。
我國財政部亦表示,未來將參考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的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畫修法,要求在台發展業務的外國電商業者在台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以及修正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並對固定營業場所界定清楚定義與確立其課稅方式,以避免人為的刻意避稅行為。
另外,國稅局表示本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也將跨境電商交易列為重點查核項目,鎖定休閒旅遊網路業之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逃漏稅捐情事,以及部分民眾以營利為目的,大量進口貨物並轉售,卻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與報繳營業稅,都係國稅局查核之重點對象。
消費者透過跨境電商購買商品及勞務之頻率提高,徵納雙方須共同關注此議題。除修法外,今年起國稅局亦加強網路交易之專案查核作業,電子商務業者應審慎評估稅務風險,以因應未來租稅制度之變化。消費者透過跨境電商購買商品及勞務之頻率提高,徵納雙方須共同關注此議題。除修法外,今年起國稅局亦加強網路交易之專案查核作業,電子商務業者應審慎評估稅務風險,以因應未來租稅制度之變化。係國稅局查核之重點對象。係國稅局查核之重點對象。
消費者透過跨境電商購買商品及勞務之頻率提高,徵納雙方須共同關注此議題。除修法外,今年起國稅局亦加強網路交易之專案查核作業,電子商務業者應審慎評估稅務風險,以因應未來租稅制度之變化。
發佈日期: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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