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全球最低稅負制影響超乎想像
勤業眾信:三面向探討影響程度 企業應審慎因應
【2021/11/18,台北訊】近日立法院財委會將邀請財政部等相關部會針對「全球最低稅負制」進行專案報告,相關報導表示,財政部為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上路,可能以兩大策略因應:第一,推動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以防止企業透過低稅負國家或地區子公司規避稅負,目的為使該等子公司之實質負擔稅率符合全球最低稅負制標準;第二,評估調整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制)之12%稅率(得調高至15%),目的為避免於全球最低稅負制實施後,台灣跨國企業集團之課稅權流落在外之情形。前者僅需財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後者亦僅需經行政院核定調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瑞峰表示,雖然全球最低稅負制僅適用於一定規模以上之跨國企業集團,惟財政部評估因應作為CFC生效及調高所得基本稅額稅率之衝擊卻不限於一定規模以上之跨國企業集團,營收7.5億歐元以下跨國企業集團、非跨國企業集團、甚至個人都將產生影響,建議應密切注意發展及審慎因應。
三個面向探討影響程度
一、CFC強烈颱風來襲,暴風半徑將壟罩所有企業及個人,三程序降低影響
原先規劃於境外資金專法落日後一年內,財政部將向行政院提報CFC施行日期,但正式施行日則不限於一年內,原評估CFC最快生效日期為2022年1月1日,為配合全球最低稅負制,報載財政部正審慎研議CFC上路日期為2023年1月1日以配合全球最低稅負制施行。
張瑞峰會計師提醒,CFC一旦施行,不論大規模跨國企業、中小規模跨國企業乃至個人有海外轉投資者,皆無法再透過境外公司保留盈餘不分配方式規避或延緩海外股利所得,對於企業及個人稅負衝擊將立即產生,若全球最低稅負制是龍捲風,則CFC將是強烈颱風,一樣的力道但後者暴風半徑將壟罩台灣所有企業及個人,個人及企業皆應嚴陣以待。建議個人及企業應把握僅剩的不到14個月時間執行「審慎評估了解影響程度、籌畫可能因應方案及因應成本、執行調整程序以降低衝擊」三個重要程序以降低影響。
二、調高營利事業所得稅基本稅額稅率是否有助落實全球最低稅負制值得商榷
目前新聞出現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將由12%向上調整最高至15%之動向,即便企業沒有海外轉投資也都將受到影響,影響所及甚至包含私人家族投資公司。原因在於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為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課稅所得額,加計各款所得額後之合計數,其中包含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1及第4條之2規定停止課徵所得稅之所得額,亦即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證券交易所得及期貨交易所。也就是未來企業處分股票之所得稅率將由12%往上增加,最高可能為15%,可謂掃到全球最低稅負制之颱風尾。惟調高營利事業所得稅基本稅率至15%係就境內營利事業課予基本稅額,等於實質增加台灣企業之稅負,惟此舉是否有助落實全球最低稅負制值得商榷。
三、台灣亦須留意全球稅制大變革,及時修訂及規範配套措施以接軌國際
未來全球最低稅負制具體課稅方式及台灣相關稅法修正是否能與全球最低稅負制調和接軌,相關法案是否如期於2023年上路影響企業及個人因應調整時效、又現行CFC相關課稅規範於生效前可能存在之適用爭議是否有更明確指引等等,仍值得觀察。綜上,張瑞峰會計師提醒,全球最低稅負制影響超乎預期,促使CFC生效日更明確及可能調增營利事業基本稅額稅率,不論企業是否處於Pillar 2龍捲風口皆應審慎面對隨之將至的CFC及營利事業基本稅額稅率調增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