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勤業眾信

《聲明稿》

近日報載有關本所前審計客戶康友-KY(6452)之消息,疑似負責人掏空公司、管理階層大幅異動及股票改列暫停交易等訊息。為避免社會大眾誤解,本所謹聲明如下:

依據證券交易法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財務報告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且財務報告須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後,提請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同意/決議;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亦須出具財務報告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聲明。

會計師依據審計準則公報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執行適當之查核/核閱程序,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核閱證據後,出具適當之查核意見/核閱結論。由於康友公司無法提供本所核閱109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所需之資料,本所已於109年8月6日主動終止委任

面對檢調及主管機關相關之調查與詢問,本所必傾力協助提供查核/核閱過程所取得之證據,以供檢調釐清案情並捍衛本所及簽證會計師之清白,深信檢調機關於偵查時,必能秉持勿枉勿縱精神,詳盡調查相關證據以釐清真相。

公眾信賴及聲譽乃會計師業之基石,對於所有審計案件本所皆秉持「誠正篤實」的共同價值觀,並依照專業行為道德規範,恪守誠信、卓越服務、同心協力,以期達到最高的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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