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會計師看時事》大數據時代的福爾摩斯
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 (股) 公司/曾韵執行副總經理、阮劭彥副理
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各行業都走向科技輔助人力的模式,如同當紅的工業4.0或是金融科技,法律界也興起了新的科技趨勢,我們稱之為「法律科技(Legal Technology)」。法律科技針對法律人的需求,利用資訊技術加以解決,舉凡管理案件與庭期的業務工具、提供法令規章及判決結果查詢的資料庫工具等都屬法律科技的一環。
除此之外,法律科技還有一項殺手級應用,那就是證據調查輔助平台。
訴訟調查在過往是個仰賴大量人力的工作。處理訴訟案件時,法律人往往要花上許多時間閱讀大量案件資料,這項工作不但耗費人力且容易有所遺漏。
此外,身處一個數位化的時代,上述資訊都可能以數位形式存在,當訴訟調查牽涉到數位證據時,法律人將面對不同於傳統訴訟的新模式與新挑戰。
證據調查輔助平台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而誕生,它結合了數位鑑識及資料科學,最早應用在外國訴訟程序中的「證據開示」階段,讓調查人員可以從大量資訊裡篩選出最終要在法庭上呈現的證據。
我國的訴訟程序雖沒有「證據開示」階段,但核心的需求是一樣的:在大量的資料中,找出最有利、最充分、最具關連性的證據。因此即便在台灣,證據調查輔助平台仍是面對訴訟時不可或缺的利器,也是解決數位時代訴訟挑戰的最有效方式。
證據調查輔助平台為法律人解決的第一個挑戰是關於證據的蒐集。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在大量電子資訊存在的情況下,證據蒐集的方式遠比傳統紙本文件複雜,尤其數位證據具有容易被竄改的特性,因此在進行證據蒐集時,勢必會結合數位鑑識技術,確保調查結果不會因證據蒐集過程遭受挑戰而不被法庭接受。
第二個挑戰是數位證據的複雜性。電腦檔案的格式五花八門,如何進行全面的審閱即是一大挑戰。此外數位文件包含文件內容以外的屬性資訊,例如文件作者或修改日期,這些資訊具有極高的分析價值,卻相當容易被忽略。
透過證據調查輔助平台,法律人可以有效率地檢視、分析這些資訊,不遺漏任何可能決定訴訟結果的關鍵資訊。
第三個挑戰是如何在大數據中有效的找出關鍵資訊。現代法律訴訟中涉及的資訊量相當可觀,純粹人工作業已不可行。據知名法律科技公司 kCura 統計,該公司處理過的最大案件包含了7億份文件。
很難想像如何用人眼看完7億份文件,但透過證據調查輔助平台,法律人可以利用資料分析技術快速過濾掉大量無關及重複的資料,也能透過關鍵字快速檢索出包含特定資訊的文件,就像使用 Google 搜尋一樣簡單直接。
更重要的是,透過文字辨識等技術,傳統的紙本文件也可以受惠於科技帶來的超高效率。
透過科技的輔助,訴訟調查將不再是件勞力密集的工作,省去大量埋頭苦幹的時間,法律人可以快速找出關鍵資訊,並將時間花在更有價值的事情上:案情分析、提供專業法律見解、擬定訴訟策略。
身為一個數位時代的法律人,現在就開始擁抱法律科技帶來的改變吧!
(本文已刊登於 2018-02-02 經濟日報 A16 經營管理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