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會計師看時事》宅男經濟 點亮電競商機

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 (股) 公司 / 曾韵執行副總經理、張智傑顧問

遊戲產業正夯!當遊戲電競即將正式被納入亞運、奧運等大型運動比賽項目,電競已經打破傳統對運動的定義,電競產業正在引領一場全新的產業革命。

根據遊戲產研機構Newzoo統計,2017年全球遊戲市場產值已經高達1,089億美元,約3.26兆元台幣,電競產業前景看好,商機驚人。

電競產業其實是一連串以電玩為中心的產業活動,包含遊戲運營、賽事組織、選手培訓、遊戲直播以及周邊商品等,透過各產業整合,創造產業生態圈。

這個產業生態圈,與觀眾連接性最高的部分非遊戲直播莫屬,遊戲公司透過電競比賽在直播平台播送,創造廣大收視人數,刺激觀眾觀看電競比賽後回到遊戲內消費,同時亦吸引各大產業搶在節目播放廣告,企圖結合電競高人氣,塑造品牌形象,也有數據分析業者看上了這群忠實消費者,鎖定目標客群精準行銷,對於這個新興的產業所創造新的巨大流量及商機,大夥紛紛摩拳擦掌想要加入。

然而,新興產業的商機背後,勢必也會有一定的風險存在,以遊戲直播為例,現在愈來愈多直播平台,彼此之間也有不同的功能,但直播平台的這些功能,很有可能部分業者已經透過申請專利的手段來保護其權利,平台業者在進行功能開發時,需要更小心謹慎,避免侵害到其他平台的專利。

若未能事先做好專利地圖探詢及專利迴避規劃而衍生智財權專利訴訟,極可能得不償失。

因此,建議平台業者在開發同時,就應將專利地圖一併納入考量,事先應做好專利檢索及分析,避免誤踩前人專利,開發中也可同步申請專利,為平台本身加值,並透過完整的專利布局,建立平台的專利地圖,型塑平台業者的競爭優勢和良好品牌形象。

還有一種常見的遊戲直播風險,就是播放時未取得授權,因直播所播送的遊戲本身屬於遊戲公司的著作,遊戲實況主將其遊戲影片上傳,可能有侵害到遊戲公司著作權疑慮。

此外,許多實況主在直播遊戲時會同步播放流行歌手的歌曲,也可能侵害歌曲著作權人的權利。

雖然遊戲直播平台和實況主正在享受這個新興產業帶來的經濟效益,但也要注意勿侵害著作權人的權利,避免潛在的訴訟風險進而造成品牌形象的傷害。

參與遊戲直播平台的使用者甚多,若所有的使用者違法行為都可究責平台業者,對於平台業者來說風險十分巨大。

因此,為了保護文化創新,著作權法第六章提供網路服務提供者(這邊就像是遊戲直播平台業者)「避風港條款」,只要平台業者善盡保護著作權利人權利及告知之責(Notice and down),即可免除可能涉及的侵權責任。

因此,建議平台業者應該要善盡監督之責,例如可經由設立影音版權管理單位,提供合法的授權音樂播送,並建立健全的平台檢舉機制,透過檢舉方式來約束未能守規定的使用者。

當電競產業逐步興盛壯大時期,其潛在的法律風險也應該一併重視,唯有透過有效的控管手段控制風險,才能使電競產業健全發展,並帶來更高的經濟效益。

 

(本文已刊登於 2018-04-27 經濟日報 B5 經營管理版)

是否找到您要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