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會計師看時事》金融法遵 築三道防線

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 (股) 公司 / 張益紳執行副總經理、徐潔茹協理

近年來金融監理日趨嚴謹,金融機構於風險管理、法律遵循及內部控制需投入的成本及心力日增,惟國內外金融機構因人員舞弊、外部欺詐或內部控制失當等原因而蒙受損失,或受主管機關裁罰事件依然頻仍。

例如:疑似洗錢交易調查未盡確實而遭重大裁罰、聯貸案徵授信作業及貸後管理不當、未對具實質影響力的海外公司建置並執行適當資訊作業程序等。

金融機構除被處以罰鍰或停止該項業務經營外,亦對金融機構的營運績效及形象聲譽造成負面影響。

內部控制並非單一單位的責任,董事會、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及管理階層應帶領金融機構建立良好的風險管理意識及內部控制文化,金融機構各單位均有相應的角色功能、權責分工及分層呈報流程,管理階層可依三道防線回饋訊息及對主客觀環境變化進行適當調整,以健全內部控制環境,避免因權責模糊而造成內部控制的弱點。

第一道防線是最直接面對風險的人員,也是三道防線中可防範風險於未然的守門員,故應增加第一道防線對於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知識與能力,以於面臨風險情況時,可快速做出正確判斷。

例如:銀行行員協助客戶辦理存提款業務時,發現客戶經常替代他人存提大筆款項出入特定帳戶,即應依規定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該筆交易為疑似洗錢交易,惟如行員基於業務考量或雖認為客戶有疑似洗錢可能卻礙於與客戶關係,未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行員除可能成為洗錢幫兇之外,銀行也可能因此項缺失受主管機關裁罰並影響形象聲譽。

故為使第一道防線發揮最大效益,除有賴人員對於內部控制制度的認知及了解,金融機構也應定期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以提升人員的內部控制意識及判斷能力,並應教導人員面對客戶時,應秉持業務考量及內部控制的平衡點。

第二道防線包含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等單位,其於得知內部控制缺失時,常常已是缺失事件發生後,且也有可能因缺乏足夠權限向第一道防線調閱詳細資料或進行查核的緣故,錯失防範該事件擴大或再次發生的可能性。

此時第二道防線應加強與第一道防線的溝通及與第三道防線的合作,深化對業務的瞭解並由具查核權的稽核單位視實際需求進行調查,以達防微杜漸之效。

第三道防線為內部稽核單位因應金融監理趨嚴、業務型態逐漸轉變及消費者保護意識抬頭,稽核人員的專業知識須因應業務及科技發展而提升,並應逐漸由事後偵測錯誤及糾正,轉型為事前預防性監理,以發掘及預防各種可能發生的重要風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鼓勵銀行業建立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以提升內部稽核執行效益,使金融機構的稽核資源做最有效的配置,聚焦於重要風險並加強查核深度,以使銀行業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強化內部控制並實施公司治理,不僅是為了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也是金融機構應上下共守的內控程序及永續經營重要關鍵,唯有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與具風險意識的企業文化,內部控制的三道防線各司其職並互相溝通合作,方可健全金融機構的營運體質、降低營運活動可能發生的風險並提升經營績效。

 

(本文已刊登於 2018-03-30 經濟日報 A15 經營管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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