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全球反避稅時代來臨,兩岸稅收制度大翻新!
國際/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 林淑怡會計師、陳欣旋協理
2016年是個全球國際稅務系統重新整合塑形的一年,從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以下簡稱”OECD”) 於2013 年2 月12 日公佈一份名為「處理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以下簡稱BEPS)的報告。這份報告的主要目的在於呈現一份客觀且完整的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的議題。這其中報告則明白提到四個主要的國際租稅原則:
1. 租稅管轄權(jurisdiction to tax)
2. 移轉訂價(transfer pricing)
3. 債權(leverage)
4. 反避稅(anti-avoidance)
這四個原則針對所屬國主權、交易訂價策略、稅負影響及積極避稅行為的防範都有概括性的談到之外,OECD加緊腳步也在同年的7 月19 日,OECD 發表另一份名為「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的行動計劃」 (Action Plan on Base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的報告,並於2015年底為止也已陸續將其15項行動計劃公布完成,其中針對各項跨境交易、組織架構等的侵害租稅公平行為都研擬於行動計畫之中,可說是21世紀以來最大的國際租稅制度翻新,台灣與中國大陸面對這一波租稅制度改革趨勢,也都加緊跟隨國際腳步研擬相關法令與配套措施,對於積極布局兩岸及全球的台商需要充分理解,才能立足前瞻而與時俱進。
針對中國大陸端、台灣端、兩岸租稅協議和個人反避稅部分的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增修之詳細內容,以及會計師建議因應行動,請詳本期通訊第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