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如何利用粵港澳大灣區個人稅補貼政策,降低台幹個人稅負並調整企業薪資政策

勤業眾信稅務部 - 國際 / 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 / 林淑怡會計師、王集忍協理

粵港澳大灣區是中國大陸發展區域經濟的重點建設計畫,其範圍包括香港、澳門及珠三角九市(即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及肇慶),為吸引境外(含台港澳)高端人才與緊缺人才到大灣區工作,中國大陸中央主管機關發佈財稅2019年第31號文件(以下簡稱「31號文」),自2019年起至2023年底止,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免稅補貼。

以31號文為基礎,廣東省主管機關於今年6月發佈了粵財稅2019年第2號文件(以下簡稱「2號文」),明確了具體的補貼政策為: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舉例來說,假設符合條件的A先生在東莞市工作,其全年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為人民幣100萬元(假設所得總額110萬元,減除各扣除項目10萬元後之餘額),在東莞市申報繳納之個人所得稅為26.81萬元;若依2號文之補貼政策,超過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的15%部分,即11.81萬元(26.81-100×15%=11.81),東莞市政府將給予財政補貼,且該補貼不納入個人所得徵稅。

享受此補貼政策的個人需要符合三個基本條件並具備特定身份(或資格),三個基本條件如下,需要同時滿足:

1. 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計畫(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臺灣地區居民,外國國籍人士,或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回國留學人員和海外華僑;

2. 在珠三角九市工作,且在此依法納稅;

3. 遵守法律法規、科研倫理和科研誠信。

至於申請人的特定身份(或資格),則需符合下列之一:

1. 高端人才,包括:國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取得廣東省「人才優粵卡」、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或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的人才,以及國家、省、市認定的其他境外高層次人才;

2. 緊缺人才,包括:國家、省、市重大創新平臺的科研團隊成員,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院等相關機構中的科研技術團隊成員,在廣東省重點發展產業、重點領域就業創業的技術技能骨幹和優秀管理人才,以及珠三角九市認定的其他具有特殊專長的緊缺急需人才。

上開高端人才與緊缺人才的具體認定標準和操作辦法,2號文授權珠三角九市根據當地實際制定。以東莞市發佈的《關於東莞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及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為例,東莞市對高端人才的認定,還包括了經認定的總部企業、世界五百強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上市企業等的中層管理人員、技術技能骨幹。在緊缺人才方面,則依《東莞市緊缺人才目錄(2019年度) 》認定,該目錄含括了設備製造、電子製造、生物技術及電子商務等台商較常見之產業。

台籍人員若適用此優惠政策,在中國大陸端可降低個人所得稅之實質稅率至15%,在台灣端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雖需將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即上例中的工資總額110萬元與補貼收入11.81萬元)併入申報,但實際繳納的大陸個人稅款(即上例中的26.81萬元)亦可抵減台灣綜合所得稅,整體稅負效果普遍有利。

2號文的補貼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珠三角各市自今年8月起也陸續發佈具體的補貼辦法(或徵求意見稿),此政策試行一年,屆時將視執行情況再做調整。在台籍人員個人方面,可瞭解其所在市的認定標準,爭取申請補貼;在企業方面,則可進一步評估利用此優惠措施調整集團的兩岸薪資政策,以期有效降低當前兩岸薪資政策可能存在的重複徵稅與稅務風險。

是否找到您要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