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跨國人力調派新知》韓國 – 外國人所得稅制改革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 / 廖哲莉會計師、呂逸雯經理

概要

韓國企劃財政部已於2015年8月6日發布2016年稅法改革草案,其中與跨國人力調派相關之法案改革謹臚列於下文中。2016年稅法改革草案由韓國國會審閱,已於2015年12月核准。

外派至韓國之外籍高所得員工需由韓國公司代為扣繳所得稅款

由海外公司直接支薪(即相關雇傭成本非由韓國公司負擔)之外籍員工,在現行法規下毋須每月扣繳薪資所得。這些外籍員工可選擇以年度結算申報繳清所得稅款或是自願性由相關機構每月扣繳並享受10%之稅額扣抵。

然於2016年7月1日生效之稅法,將影響現行做法,即使韓國公司並未實際負擔外籍員工之雇傭成本,仍須於支付海外公司服務費時以17%(若包含地方所得稅則為18.7%)進行每月扣繳。扣繳金額之稅基係為服務費與外籍員工所得額相關之部分。

該新頒佈之扣繳規定亦適用高所得員工,因超出特定級距而多扣繳之所得稅款將於年度結算申報時退還。

免申報海外金融帳戶之資格將趨於嚴格

在現行法規下,於前兩年內居住時間低於一年之韓國公民毋須申報海外金融帳戶。然新稅法則調整免申報海外金融帳戶之資格自一年降為183天。該新規定將適用於2017年6月申報之2016年海外金融帳戶。

勤業眾信觀點

若海外企業外派員工至韓國且其服務費可依據服務合約明確計算,需注意該新扣繳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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