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開曼經濟實質2019年度申報 將延至2021年2月底
勤業眾信:2019年度聲明四大常見錯誤 相關企業應盡速更正
【2020/11/18,台北訊】開曼群島近日發布經濟實質法案新訊,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租稅主持會計師廖哲莉今(18)表示,本次新訊除發布年度申報相關參考表格外,開曼群島國際稅收合作部門(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Tax Cooperation, DITC)亦公告針對曆年制且非屬IP公司或基金管理之相關個體,其2019年度申報期限延至2021年2月28日(原定2020年12月31日);另外,DITC已檢視2019年度聲明資料並提出相關澄清事項,呼籲2019年度聲明填寫有誤者,應盡速完成更正聲明。
2019年度申報期限延後
- 從事IP業務之曆年制相關個體:
原申報期限2020年12月31日,延至2021年1月31日
- 從事其他相關活動之曆年制相關個體:
原申報期限2020年12月31日,延至2021年2月28日
若為非曆年制且會計年度結束日為2月28日以後者,其2019年度申報期限按原定會計年度結束後12個月內。
更正2019年度聲明表將於12月31日截止
所有開曼個體依規定皆須於每年3月31日前提交年度聲明表,考量疫情影響,2019年度聲明原定今年3月31日截止,延至6月30日。DITC經檢視所有開曼個體遞交之2019年度聲明後,發現常見四大錯誤事項(臚列如下),並呼籲企業應盡速完成更正或補交聲明:
1.從事基金管理業務者
依據DITC於2019年10月30日發布之經濟實質年度聲明使用指南(Economic Substance Notification User Guide),原先與開曼群島金融管理局註冊為豁免人士且從事基金管理業務之相關個體,依據開曼群島證券投資商業法(Securities Investment Business Law,SIBL)修正案須於2020年1月15日前向CIMA辦理登記,成為經濟實質法案規範之對象。DITC表示,該類型相關個體受經濟實質法案規範之起始日為2020年1月15日,故今年辦理2019年度聲明時,應填寫2019年「無」從事相關活動,若回答「是」者,須盡速更正2019年度聲明。
2.從事純控股業務者
依經濟實質法規定,控股公司定義為從事純控股業務,不得同時從事其他相關活動。若2019年度聲明同時填寫控股加上其他相關活動者,須盡速更正2019年度聲明;但如已提供說明控股活動和其他相關活動之期間,且該期間無重疊者,則無須更正。
3.聲明年度錯誤
如前述,今年6月底前須提交的年度聲明係2019年;若誤填2020年且尚未補交2019年度聲明者,須盡速更正或補交。
4.年度申報期間(ES Reporting Period)
DITC表示,經濟實質聲明之年度即指年度申報期間,若2019年度聲明中之申報期間填寫有誤者,需盡速於今年底前完成更正聲明,提供下列釋例如下表一供參考。
既存公司 (2019年以前已存在) |
公司會計年度起始日 |
公司會計年度結束日 |
經濟實質聲明之年度 |
落入經濟實質測試之期間 |
經濟實質申報截止日 (第一次) |
經濟實質申報截止日 (以後年度) |
是 |
2019/1/1 |
2019/12/31 |
2019 |
2019/7/1~ 2019/12/31 |
2021/2/281 (原2020/12/31) |
隔年12月31日 |
否 |
2019/1/1 |
2019/12/31 |
2019 |
2019/1/1~ 2019/12/31 |
2021/2/281 (原2020/12/31) |
隔年12月31日 |
是 |
2019/4/1 |
2020/3/31 |
2019 |
2019/7/1~ 2020/3/31 |
2021/3/31 |
隔年3月31日 |
否 |
2019/4/1 |
2020/3/31 |
2019 |
2019/4/1~ 2020/3/31 |
2021/3/31 |
隔年3月31日 |
是 |
2019/10/1 |
2020/9/30 |
2019 |
2019/10/1~ 2020/9/30 |
2021/9/30 |
隔年9月30日 |
否 |
2019/10/1 |
2020/9/30 |
2019 |
2019/10/1~ 2020/9/30 |
2021/9/30 |
隔年9月30日 |
1從事IP相關業務者,第一次經濟實質申報截止日延至2021/1/31。
經濟實質申報系統即將上線
DITC表示,經濟實質申報系統於近期即將上線,將寄發電子郵件予年度聲明表上之負責窗口(董事或註冊代理公司),並提供申報系統網址。依據目前收到之2019年度聲明資料,發現許多個體未填寫電子郵件信箱,特別是窗口為註冊代理公司者,故DITC呼籲,所有個體和註冊代理公司應確認是否已填寫電子郵件信箱,若窗口為註冊代理公司,則需填寫該公司公用電子郵件信箱,如需補充或更新電子郵件信箱,應盡速提交予DITC。
廖哲莉指出,DITC已開始檢視所有個體提交之年度聲明,雖尚未有相關罰則,但DITC可能將依據聲明內容審視年度申報資訊。企業應重新檢視所提交之2019年度聲明是否正確,若有上述錯誤者,應盡速更正。另外,雖今年首次延後年度申報期限,待申報系統正式上線後,建議企業仍應盡早填寫及準備相關資料,如遇問題,可即早諮詢相關專業機構,避免無法於截止日前解決資訊填寫疑慮、費時整理資料,或系統過載無法送出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