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TP 2.0:解析BEPS無形資產與成本貢獻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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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TP 2.0:解析BEPS無形資產與成本貢獻協議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 / 張宗銘會計師、周宗慶協理

過去各國針對移轉訂價之查核,大多以有形資產交易為主,然而面對跨國企業透過集團個體間簽署成本貢獻協議(Cost Contribution Arrangement, CCA)以提升企業營運效率並整合無形資產發展等日趨複雜之交易型態,及以往單邊方向(One-side method)的移轉訂價分析方式,恐將難以確保關聯交易之常規交易結果;此外,針對未反映在財務報表上但對整體供應鏈具有貢獻價值的無形資產,更逐漸成為各國稅局檢視的重點。未來企業將正式進入TP 2.0之時代。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以下簡稱OECD) 於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以下簡稱BEPS)的行動計畫8-10中,為成本貢獻協議及無形資產交易提供指引,以避免跨國企業透過刻意安排造成稅基侵蝕和利潤移轉。

如何應用最適常規交易方法以檢視受控交易利潤之合理性將是另一大挑戰

近年來跨國集團因功能和風險均高度分工及整合,以往較為常用的單邊方法(如可比較利潤法)將難以分析因交易各方共同承擔功能及風險,而共同分享商業利潤或虧損之結果。因此,當企業的利潤源自於所有參與者於價值鏈中「高度整合活動(Highly integrated operations)」時,具有雙邊交易特性的「利潤分割法」可能較為合適評估無形資產之交易。

OECD於2016年7月4日發佈了「BEPS行動計畫8-10:修正利潤分割法指導原則討論稿」(以下簡稱”討論稿”)中提及可透過「價值鏈分析(Value Chain Analysis)」為輔助工具,協助企業辨識價值驅動因子、確定交易活動整合程度及交易參與者相關的經濟貢獻,以綜合判斷利潤分割法是否為最適常規交易方法。

後BEPS時代下,儘快啟動TP 2.0模式

除前述移轉訂價結果與創造之價值一致性(行動計畫8-10),目前已有企業因應BEPS行動計畫13已展開移轉訂價三層文據:全球檔案(Master File)、國別報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 CbCR)、當地報告(Local File)的作業。未來面對集團龐大的移轉訂價稅務遵循工作,若有一套工具便能確保集團移轉訂價之一致性及正確性,將可能有效控管集團移轉訂價風險。

儘快啟動TP 2.0模式!先以價值鏈分析辨認產生企業價值的來源、各參與者在價值鏈貢獻的程度,和檢視目前的利潤配置是否與經濟實質相符,進而檢視國別報告之營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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