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川普稅改看跨國投資

議題觀點

《會計師看時事》從川普稅改看跨國投資

勤業眾信稅務部 / 郭雨萍會計師、李嘉雯協理

川普走馬上任五個月來力推「美國優先」政策,除陸續宣布退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調整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外,6月1日更投下美國退出巴黎氣候變遷協議的震撼彈。

今年4月川普提出的稅改大綱也秉持著「美國優先」的精神,目的是營造一個低稅負環境,吸引企業和富人回美國投資,增加更多的工作機會。

在個人部分,個人最高稅率自39.6%調降至35%,並將課稅級距由七個簡化為三個、標準扣除額加倍、廢除遺贈稅、廢除最低稅負制等。在企業部分,聯邦企業所得稅率更大幅自最高35%降至15%、累積在海外之盈餘課徵一次性匯回稅(依先前競選承諾為10%)及將企業所得稅制改為屬地主義等。

川普減稅鼓勵企業回美國製造,不僅美國本土企業如亞馬遜、IBM、沃爾瑪、開利集團、福特、通用汽車、英特爾等表示將增加在美國國內投資或撤銷海外計畫;非美國企業包括三星、豐田、拜耳及日本軟銀也陸續宣布在美國投資。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二度拜訪白宮,響應川普政策赴美投資,反映台灣製造供應鏈正發生向美國投資設廠的趨勢。

不可諱言,減稅及提供租稅優惠,是吸引投資不二法門。我國於2010年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降為17%,與香港、新加坡公司所得稅稅率不相上下,依據經濟部投審會業務統計,2010年至2012年僑外來台投資之絕對金額從381.1億美元上升至555.9億美元。

回顧OECD國家自1980年代起租稅改革趨勢,紛紛朝減少所得稅(直接稅)、提高消費稅(間接稅)的方向發展。

OECD會員國中如日本,自2013年以來已數度調降其企業所得稅率。然而川普政府把聯邦企業所得稅率一舉從35%降至15%,極可能加劇國際租稅競爭局勢。

另一方面,從國際反避稅改革趨勢來看,OECD於1998年即已提出有害租稅競爭報告並公布有害租稅競爭名單,於2013年提出15項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畫中也包含了有效打擊有害租稅競爭制度,並將租稅透明及實質課稅原則納入考量。

歐盟於2015年、2016年裁定美國連鎖咖啡巨頭星巴克、跨國汽車集團飛雅特及蘋果等分別向荷蘭、盧森堡及愛爾蘭政府補繳巨額稅款,並於2016年7月12日通過了歐盟反避稅指令,包括混合錯配安排限制、受控外國公司規則、集團公司間貸款的利息扣除限制、退出稅以及歐盟一般反避稅規則。

在稅務自動資訊交換方面,美國於2010年通過肥咖條款,OECD也於2014年公布全球版肥咖共同申報準則(CRS),大陸、香港、澳門、新加坡、日本、印尼及馬來西亞等亞太地區國家都已於2017年跟進開始實施全球版肥咖。

我國於去年增訂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及實際管理處所(PEM)等反避稅條款,又於今年通過個人CFC制度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

在稅務改革的過程中,除必須兼顧國際租稅潮流、我國國情、符合OECD倡議的BEPS行動方案,也必須吸引企業投資台灣及台商盈餘匯回,以助我國經濟發展及增加工作機會。

(本文已刊登於2017-06-23/經濟日報/A17/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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