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2020年趨勢解析《稅務篇》2020年中國大陸產業發展暨財稅改革趨勢

勤業眾信稅務部 / 林淑怡會計師、趙慶章協理、王集忍協理

對中國大陸而言,從2019年跨越到2020年仍然是充滿挑戰的一年,對內持續面對經濟成長趨緩與產能過剩等問題,對外則是遭受著中美貿易摩擦的不利因素影響,國際上對中國大陸未來經濟成長看法都不甚樂觀,許多研究機構與國際組織如IMF、Natixis、惠譽等已紛紛下調2019年與2020年經濟成長率分別落於6.1%與5.7%附近,並預測2020年對中國大陸經濟成長是相對不穩定且複雜嚴峻的一年。

但2020對中國大陸計畫經濟的規劃發展上 ,卻又是特殊而又關鍵的一年。首先,預期2020年的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計畫較2010年上升一倍(胡錦濤曾於十八大報告中提出);其次,2020年是中國大陸第二個百年計畫(2020 ~ 2049)的起始年度;最後,2020年是十三五規劃的最後一年,將直接對接十四五規劃,具有承先啟後的象徵意義。然而在豐腴的理想與骨感的現實間,中國大陸當局要如何去應對與調適整個經濟環境的變化,從政策上可以梳理出以下幾個面向:

擴大深化財稅改革 持續減稅降費政策

中國大陸財政部部長劉昆指出,目前施行的18個稅種中,已制定法律的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8個稅種。尚有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消費稅與資源稅(已於2019年8月26日通過,將於2020年9月1日施行)等稅種立法的相關工作在執行中。很明確的減稅降費是現階段中國大陸最重要的財稅趨勢,近幾年持續進行增值稅改革,在2019年稅務總局陸續發布《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等一系列增值稅稅改政策,將製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交通運輸業、建築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保持6%一檔的稅率不變,預期在2020年將繼續朝三層變二層稅率、簡化稅制及建立留抵稅額退稅制度等目標邁進。

雖然減稅降費對所有企業而言是利多政策,但是台商還是需要留意減稅降費所衍生出財政收入減少的缺口,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會為了彌補財政稅收缺口,可能利用反避稅趨勢加大查稅力道以平衡稅收。從2019年前三季企業所得稅總稅收(RMB 31,572億元)可觀察到,因為提高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的優惠措施等,企所稅收入理應下降,但是反而較去年同期增長2.7%,可能的原因是反避稅查核力度持續增強,透過BEPS三層報告、價值鏈分析,結合金稅三期互聯網與大數據查稅所造成的結果;同樣的情況,在施行一系列調降增值稅率與進項稅額加計抵扣等優惠政策後,2019年前三季增值稅稅收亦較去年同期增長4.2%,由此可見台商應更加重視營運流程與稅務遵循之合規性,避免被查稅與補稅。

持續推動對外開放 擴大吸引外資投資

一、外資企業法的修訂

為了加強吸引外資的力度,中國大陸兩會(全國人大、政協會議)於2019年3月三審通過《外商投資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代既有的「外資三法」,成為外資適用的基礎型法律。同年6月發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 (2019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 (2019年版)》,此次修訂外資准入負面清單主要有三大原則(1)各領域擴大對外開放。(2)通過內外資統一監管能夠防範風險的不列入負面清單。(3)負面清單持續減少、不新增加限制等。因此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由48條減至40條;自貿試驗區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則由45條減至37條。

二、開放外資與中國境內個人合資

11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重點內容有中國自然人可與外國投資者合資在中國境內、台港澳投資者適用外商投資法、統一內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與組織機構及治理活動準則、返程投資可不受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限制、資本項目可以依法自由匯入匯出、外債額度之借用及方式與VIE (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協議控制的影響等等。

三、開放特定行業的外資限制

從以上政策陸續出台可理解為中國大陸在吸引外資上是一直持續推動的,對於2020年吸引外資做法可從《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 23號文中可預見政策風向:此23號文從深化對外開放、加大投資促進力度、深化投資便利化改革與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四大方向共20點改革以吸引外資,例如:將繼續壓縮減少全國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全面清理取消未納入負面清單的限制措施;全面取消外資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業務範圍限制;減少外國投資者投資設立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和開展相關業務的數量型准入條件;取消外國銀行來華設立外資法人銀行、分行的總資產要求等。2020年取消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不超過51%的限制。

四、外資資本項目換匯放寬

擴大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範圍;推進企業發行外債登記制度改革,完善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支援外商投資企業自主選擇外債模式,降低融資成本等,以上項目都是中國大陸將於2020年陸續透過修法及行政程序以吸引外商投資。

五、外商投資企業轉投資限制放寬

以往大陸的台資企業想要轉投資其他中國大陸境內公司,只能以自有資金或向第三方借錢作為出資款,主要是因為外匯規定不允許以註冊資本結匯後轉投資其他公司,但是10月下旬外管局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匯發[2019] 28號文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精簡外匯帳戶的通知》匯發[2019] 29號文放寬了轉投資限制。28號文共包含了12項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措施,其中特別值得關注的一項是,允許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在不違反現行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前提下,可用資本金進行境內股權投資。此外在29號文中特別提到了擬使用資本金進行境內再投資的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其經營範圍可不含「投資」的字樣。自此,擬進行境內再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再也不用為了申請經營範圍中要有含「投資」字樣而增加額外的申請流程與等待時間。這28號及29號文的發佈對於企業進行中國大陸境內股權投資的投資架構會更有彈性以及從事各種轉投資提高便利性!

引導產業升級 加速發展新興產業

除了延續加速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外,亦將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擴大至適用全部製造業。在促進新興產業的發展上主要是依《中國製造2025》所提出的新一代資訊技術產業、高端裝備製造產業、新材料產業、生物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新能源產業、節能環保產業、數字創意產業、相關服務業等9大領域戰略性產業,為了能更確實瞭解、掌握、分析管理監測以及執行狀況,於2018年11月公告《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有更細化的分類,以引導產業有序轉移, 推動工業轉型升級。此外,在2019年6月發佈新版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鼓勵目錄);鼓勵目錄1108條,其中全國目錄415條與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條、修改45條;中西部目錄693條,與2017年版相比增加54條、修改165條。在電子資訊產業,增加5G核心元元件、積體電路用刻蝕機、晶片封裝設備等項目。在裝備製造業,新增或修改工業機器人、新能源汽車、智慧汽車關鍵零部件等項目。在現代醫藥產業,新增細胞治療藥物關鍵原材料、大規模細胞培養產品等項目。在新材料產業,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太新材料、單晶矽等項目。為了能更吸引台資企業專業人才與資金的參與,於11月公佈《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鼓勵台商參與大陸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路建設。在2020年產業政策的推進還是以此9大戰略性產業的發展為主軸,提供相對的稅收優惠政策。除此之外,綠色環保相關產業也是未來趨勢,前三季環境保護稅168億元向較去年同期成長了69.2%,換句話說自2018年起徵收環境保護稅至今,稅收成長比率快速增加,代表中國大陸對污染防治與與綠色環保的重視,為避免環保議題造成停工或者製造成本增加,降低產品競爭力,對於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業應思考是否轉型亦或投入更多的環保設備支出。

結論

中國大陸官方持續擴大吸引外資,以放寬市場准入程序或縮減負面清單允許更多領域可以獨資,並且十二五規劃、十三五規劃以及每年的經濟工作會議,在財稅與產業政策上均給予協助以導向外資往戰略性產業發展,並且可預期的在2020年起草的十四五規劃政策方向亦朝此目標發展,由此可見,中國大陸從「世界工廠」轉變為「世界市場」是不變的趨勢!

隨著政策引導產業的升級,以往的「勞力密集」、「三高一資」產業將隨著基本工資每年不斷上漲、五險一金的負擔加重、環保支出增加等因素造成企業生產加本增加,降低產品競爭力影響獲利;此外為彌補減稅降費造成的稅收缺口及因應國際反避稅潮流,大陸對於各稅種的查核力度會愈來愈大,近兩年跨境股權交易或追溯查核5 ~ 10年移轉訂價等案件在台商企業時有所聞。若台商所經營的不是中國大陸扶植的產業,或者屬於「勞力密集」或「三高一資」產業,應重新思考中國企業的定位,產業升級的可能性?出口導向轉型內需供給?分散投資區域至其它地區,甚至或可利用8月15日實施之資金回台專法回歸台灣投資均為台商可以思考評估的營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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