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2021年趨勢解析《稅務篇》中國大陸十四五規劃與2021年稅收政策發展趨勢

勤業眾信稅務部/陳文孝資深執行副總經理、王集忍協理

從2020走向2021,中國大陸歷經了波瀾起伏,在中美關係惡化與新冠肺炎疫情等內外交迫的影響下,中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20年5月全國人大會議上發表的政府工作報告,罕見地沒有提出全年經濟增速的具體目標,可見2020年對中國大陸而言存在顯著的不確定性。但在中國大陸國內疫情防控取得成效,以及六保、六穩政策落地,再配合一系列貨幣、財政等政策的綜合調整下,中國大陸2020年1 ~ 11月的進出口總值達到人民幣290,439.2億元,較之2019年同期,還增長了1.89%,另根據中國銀行2020年11月底發布的《2021年度經濟金融展望報告》預計2020全年中國大陸GDP增長約在2.1%左右,可見中國大陸已經能在不利的國內外情勢下站穩腳步。

2021年是中國大陸第十四個五年計劃(以下稱「十四五時期」)的開局之年,而十四五時期也是中國大陸實現第一個百年目標之後,向第二個百年目標前進的第一個五年,中共中央委員會於2020年10月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做為未來五至十五年的發展藍圖。

國際環境對十四五規劃的影響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影響深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 2020年10月份發布的《世界經濟展望》預測,2020年全球經濟將萎縮4.4%,但經歷過2020年經濟的大幅衰退後,全球經濟將在2021年迎來較大反彈。雖然根據中國銀行2020年11月底發布的《2021年度經濟金融展望報告》預估,中國大陸2021年GDP增長約在7.5%左右,但《建議》仍將中長期規劃目標定在優化國內經濟結構,並引導各方面把工作重點放在提高發展品質和效益上。

強化中國大陸國內市場將是發展主軸

習近平指出,過去中國大陸走的「世界工廠」發展模式,在近幾年隨著全球政治經濟環境變化,逆全球化趨勢加劇,國際上單邊主義、保護主義復甦的情勢下,中國大陸必須把發展立足點放在國內,更多依靠國內市場實現經濟發展。因此在《建議》中規劃十四五時期將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準,同時須保持穩定的製造業比重,並思考解決中國大陸製造業普遍「大而不強」的問題。至於十四五時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則聚焦在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太、海洋裝備等產業,同時推動互聯網、大數據及人工智慧等與各產業深度融合。

全面促進消費,善用國內國外雙循環

為提升內需,《建議》強調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倡導順應消費升級趨勢,提升傳統消費,培育新型消費,適當增加公共消費。同時因應疫情影響,鼓勵企業發展無接觸交易服務,同時進一步促進線上線下消費融合發展,因此有產業專家提出,消費作為拉動中國大陸經濟增長的態勢將貫徹十四五始終。這對主攻內銷市場的台商企業來說,無疑是振奮人心的新態勢。

《建議》同時強調十四五時期將立足國內大循環,推進強大國內市場和貿易強國建設,進而以國內大循環吸引全球資源,進一步充分利用國內與國際兩個市場,以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在此政策方向下,「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 」生效後將統一區域內貿易規則與消除關稅障礙,預計10年內零關稅貨品涵蓋率將達到91%。由於RCEP實行原產成分累積規則,因此外銷型台商為因應中美貿易摩擦而進行產能重新配置的過程中,應該充分評估並善用RCEP。

十四五時期稅收政策趨勢

在財稅政策方面,《建議》第22條「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中明確提出「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系,優化稅制結構,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深化稅收徵管制度改革」,我們對此的關注點將放在提高直接稅比重方面。從中國大陸2020年1 ~ 10月的稅收統計數據來看,中國大陸國內增值稅稅收達人民幣48,155億元(佔總稅收收入35.66%),已高於企業所得稅稅收人民幣35,543億元(佔總稅收收入26.32%)與個人所得稅稅收人民幣9,545億元(佔總稅收收入7.07%)之合計,可見中國大陸間接稅仍重於直接稅。

提高直接稅比重最直觀的作法就是拉高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但企業所得稅行之有年,其運作已臻穩定;而個人所得稅則是在2019年實施新法,短時間內也不致有較大幅度的調整,因此預期未來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方向,可能是將個人經營收入所得納入綜合所得,使用統一之累進稅率計算綜合所得稅額。此外,開徵個人房地產稅也是提高直接稅比重的可能方式,個人房產稅討論了許多年但一直沒有全面落地,若在十四五時期通過立法實施,除了增加稅收外,還能收抑制房地產投資與管控房價之效。

提高直接稅比重的相對面,就是降低間接稅比重,增值稅雖有著稅源廣大、調節經濟及配合國家產業政策等功效,但因其最終會轉嫁由消費者負擔,因此不易實現稅負公平與量能課稅的原則,同時增值稅稅率過高,亦有可能抑制了消費力道。因此中國大陸自十三五時期即實施一系列改革政策,甚至在2018年與2019年進行了二次增值稅稅率調降,預期在十四五時期可能還會進一步調降並簡併增值稅稅率。

最後,加強稅收徵管也是十四五時期必然之趨勢。過去幾年中國大陸實施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據有關部門統計,在2020年前三季度,全中國大陸新增減稅降費累計超過人民幣2萬億元,若以整個十三五時期(2016 ~ 2020)來看,減稅降費累計金額將達人民幣7.6萬億元。與減稅降費一體兩面的,即是強化稅收徵管,這點可以從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於2020年11月13日發布「金稅四期」的採購意向公告可見一斑,過往金稅三期已將國稅與地方稅資訊進行整併,全面監控稅務系統的流程,本次金稅四期預計將另外結合「非稅」方面之信息,並統整各行政部會、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機構、其他參與機構之資訊,使稅務機關及各參與部門能夠更輕易檢核企業註冊信息與企業納稅信息之真實性與有效性。在金稅四期上線後,若中國大陸台商有經營異常、大額(或頻繁)資金流動或逃漏稅等情事,透過各部門資訊交換及流通,這些異常行為將無所遁形,更容易被稽徵機關查獲。

個人所得稅預期也是未來加強徵管的領域,從上文可知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佔總稅收的比例偏低(2020年1 ~ 10月僅佔7.07%),而個人所得稅又具有調節社會財富的重要功能,在十四五期間「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深化稅收徵管制度改革」的政策方針下,可以預期對個人的稅收徵管力度會持續增強,若台商企業(或個人)存在兩地給薪、帳外薪資或以其他形式支付(或收取)員工酬勞等情事,建議應儘快調整修正。

此外,台商企業常見的跨境股權交易、關聯企業間的有形資產購銷、勞務提供、無形資產移轉,甚至隱性關聯交易,都會是中國大陸持續關注的重點。

結語

中國大陸從受疫情影響而低迷的全球經濟環境中率先站穩腳步,展望2021年或更遠的未來,台商企業應推動企業生產技術的改革創新與高質量發展,搭上中國大陸全面促進消費的趨勢,同時善用RCEP重新思考全球產能布局,以充分利用中國大陸境內境外兩個市場。此外,在享受中國大陸減稅降費的優惠政策之餘,也要留意日趨嚴密的徵管力度,尤其是在兩岸及東南亞均有布局的台商企業,更要重視中國大陸對跨境交易的合規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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