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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計畫13 - 澳洲、美國針對國別報告相關更新

勤業眾信稅務部 / 張宗銘會計師、周宗慶協理

行動計畫13 ─ 澳洲對於國別報告之新增罰則及其實施方法更新

澳洲政府於2017年4月4日通過相關立法,將大幅度提高逾期提交移轉訂價文據之罰款。此罰款適用於前一會計年度全球合併收入為澳幣十億元(約新台幣230億元)以上之跨國集團(或稱作重要全球實體 “Significant Global Entities, SGEs”)之澳洲納稅人,而每項罰款可達澳幣525,000元(約新台幣1,207萬元)。此外,澳洲當地報告(local file)所要求格式與澳洲現適用之移轉訂價報告(transfer pricing report)有顯著差異,其將會要求大量交易資訊且須使用澳洲稅務局(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 ATO)指定之XML格式以電子檔案提交。上述立法之通過也更加突顯澳洲納稅人所承擔之義務及澳洲稅務局對於當地報告要求之重要性。

*資料來源:Global TP Alert 2017-016【Australia’s new penalty laws for CbC reporting and an update on its implementation approach】。

 

行動計畫13 ─ 美國國稅局初步簽署國別報告交換協議

美國國稅局已開始與其他國家簽署國別報告主管機關協議。目前進度為已與荷蘭、挪威等國簽訂完成。所有國別報告主管機關協議都將含有類似美國國稅局於2017年4月18日發佈主管機關協議範本之說明。此外,由於美國國別報告適用於2016年7月1日以後之會計年度,對於2016年空檔年(gap year)向美國國稅局之主動申報亦能同時適用於CAA。

美國國家稅務局表示,在未來幾個月內,將會持續洽簽其他國別報告之主管機關協議係首要任務。當協議達成後,美國國稅局將更新irs.gov上之國別報告頁面並提供與其簽署主管機關協議之司法管轄區清單。隨著更多主管機關協議之簽訂,最新消息與細節將陸續公布。

*資料來源:Global TP Alert 2017-025【IRS enters into initial 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 exchange agreements】。

2017.07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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