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台商宜調整營運模式思維 降低稅務成本再出發!

勤業眾信稅務部-國際 / 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 / 徐曉婷會計師、林志偉協理

近期中國的「肥咖條款」與先前發布的《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序管理辦法》陸續出台,這些新規意味著未來只要稅局想查,可以從跨境的轉讓定價一路查到境內資金的合理性,故不管是境內或境外,未來都很難再有太大利潤規劃空間。

而企業可思考各種營運模式面向,如「營運個體的整併或合作、營運生產模式、營運交易流程、營運議價條件、營運模式與財務報表之連動」等,均是透過調整營運模式而降低稅務成本的思考方向。

「營運個體的整併或合作」– 企業併購與策略合作

針對併購交易舉例來說,若是收購標的資產組成項目牽涉稅種較複雜,或可考量收購股權代替收購資產來省稅;但若評估標的財稅狀況、收購資金流程安排較為不利,可能還是必須以收購資產來規避標的公司歷史包袱。

針對策略合作舉例來說,商場與品牌商聯營若是租賃模式,那麼商場賺的是租賃收入,繳的是5%或11%的增值稅;但如果選擇代銷模式,商場除了要負責開發票給顧客並繳17%增值稅,還要向品牌商索取發票取得進項稅額抵稅,不過商場卻能主導訂價權來配合季節銷售策略。

「營運生產模式變更」– 因應增值稅轉型調整產線

稅務法令的變革通常對營運模式有非常大的影響,以增值稅為例,中國轉型為消費型增值稅後,購買設備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或退稅,對於生產型企業而言無疑是項大利多,但對於經營免稅項目的企業而言,則因生產模式限制而無法享受,若未採取因應措施,則錯過了稅制改革的利基。

「營運交易流程調整」– 出口交易與退稅

中國的出口退免稅制度非常複雜與繁瑣,新規定也不斷推陳出新,導致企業容易忽略與自身相關之重要規定,任何法令變動的細節均可能影響相關的營運交易流程。

分析並調整營運模式再出發

在目前稅收徵管越趨嚴峻的環境下,已無太大避稅空間,而合規節稅的思維越來越重要。企業應隨時關注稅務法規的重大變革與新規定的施行,檢視自身營運模式後,再分析是否有調整空間;或於調整營運模式時,先行諮詢稅務專家相關稅務議題,並經過稅負試算後再行決策,以追求營運模式最佳化之經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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