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跨國稅務新動向》加拿大

魁北克銷售稅稅籍登記及電子商務之銷售稅規定    

勤業眾信稅務部 / 陳光宇會計師、洪于婷副總經理

魁北克財政部長Carlos Leitão先前發布通知,將於2018-2019年魁北克預算案中提出修正魁北克銷售稅(Quebec Sales Tax)稅制,針對在魁北克未設置實體場所或未有顯著存在(significant presence)之供應商(以下稱「非居住者供應商」),將強制其要求進行銷售稅稅籍登記。據此,非居住者供應商對其銷售予魁北克境內「特定魁北克消費者(specified Quebec consumers) 」之應稅無形商品或勞務,應徵提並繳納銷售稅。此外,加拿大境內非居住者供應商針對其銷售有形商品予魁北克特定消費者之交易,亦應徵提並繳納銷售稅。若非居住者供應商銷售予魁北克消費者應稅交易總值超過加幣30,000元,則強制要求該非居住者供應商須進行銷售稅稅籍登記。

此項稅籍登記規定也適用於供應數位商品或勞務予魁北克消費者且掌握交易關鍵因素(例如:帳單、交易條件或交貨條件)之數位平台。一般而言,數位平台是係指透過網路應用商店(application store)或網站提供服務之平台,使非居住者供應商能藉由此平台向魁北克境內消費者銷售應稅之無形商品或勞務。

當數位平台掌控與魁北克消費者交易之關鍵因素,並使非居住者供應商在該數位平台上銷售超過加幣30,000元之應稅交易予特定魁北克消費者時,則該數位平台須依規定進行稅籍登記。所謂「特定魁北克消費者」是指未進行稅籍登記,且經常居住於魁北克之人。

新稅籍登記措施將自下列日期起適用:
  • 2019年1月1日,位於加拿大境外之非居住者供應商及允許前述非居住者供應商銷售予魁北克消費者應稅無形商品或勞務之數位平台;
  • 2019年9月1日,位於加拿大境內之非居住者供應商及允許前述非居住者供應商銷售予魁北克消費者應稅無形商品或勞務之數位平台。

 

是否找到您要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