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大企業攜手新創對接市場需求 共創合作綜效
勤業眾信新創事業服務 / 負責人張鼎聲會計師、審計部李雅筑經理
許多大企業正積極尋找新創合作夥伴,期望透過新創公司創新能量協助企業內部進行產品開發。例如,近期接觸的某電子大廠,在推動智慧家庭產品線的過程中,與新創公司密切合作,共同完成組織設定的目標。從中可見,大型企業與新創公司合作,可成功賦予產品、商業模式新的風貌與價值。
新創公司對產品具有雛形概念,並掌握優勢關鍵技術,但未精準進行市場調查、分析,導致無法順利量產與市場推廣。若與大型企業合作發揮其優勢,除了提供產品開發所需要的資金外,企業內部的研發團隊也能發揮專業,與新創公司討論在量產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的問題,並協助計算未來的產品成本。以某電子大廠和新創公司的合作模式為例,其中也包括未來產品量產後,可運用其現有通路進行販賣,並分潤予新創公司。
新創的solution結合大企業資源
對大企業而言,提供生產流程優化為其優勢。比起在企業內部建立研發新產品的部門,直接與合適的新創公司合作,除了可以減輕企業在產品開發過程中的壓力外,更能節省成本;而企業內部的研發團隊可更專注於優化新創產品。簡單來說,企業可以考慮直接對外找尋新產品,於研發後以合作協同的方法,優化產品與生產流程,使產品更具市場競爭力。如此一來,減少組織架構內的人力負擔,同時利用外部資源進行敏捷開發。
另外,也有部分大企業會在自己的平台中找多家新創公司合作,支持新創公司在大企業的平台曝光,並推廣業務、從中獲利。在這樣的平台合作中,大企業主導溝通調整新創公司的產品、對接市場需求;而新創公司則取得大企業的通路,互為策略夥伴一同開發市場,藉由不同的新創服務以豐富平台、創造雙贏互利。
新創與大企業間的合作模式
新創公司發揮豐富的創意點子,也具備做出框架(prototype)的能力,但是從產品雛形到量產,對新創公司而言仍是個挑戰。例如,因為成本架構計算不清無法投入量產,或因為成本太高無法推動市場。若是這些新創公司和大企業攜手合作,則有機會減少這些風險;藉由大企業的生產經驗和固定合作供應商或是下包商,以減少中間可能產生的成本問題。對大企業來說,可將新創公司視為外部研發單位,藉以測試市場和客戶反應;也可以和新創公司先進行業務合作,確認雙方的合作默契,再進行股權投資,將可提升股權投資成功的機會。
大企業與新創公司的合作將趨於頻繁,在面對企業數位轉型需求時,從市場中找尋長期可合作的新創公司及相關產品,與新創公司進行業務合作,將有效開發出新市場。而合作過程中,大企業內部可用較為彈性及任務分組的組織架構,與新創公司進行分工合作,藉由多次合作經驗,建立彼此默契與SOP,加速大企業產品開發速度,也協助新創公司發展。
(本文已刊登於 2019-10-15 工商時報 A6 名家評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