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越南配套產業租稅優惠新政鬆綁

勤業眾信:六大重點配套產業未享優惠者可追溯申請

【2021/08/12,台北訊】越南政府今年頒布第57/2021/ND-CP號法令第57號法令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有德12指出,在此法令發布之前,越南的外資企業可能面臨一個很矛盾的情況,即使主營項目身處越南政府鼓勵發展的配套工業產業,但由於投資或是擴大規模的時間點早於2015年,因而無法取得配套產業證書以享有「4免9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而第57號法令的重要性在於此一時點限制的放寬,對於早期進入越南投資的台商或許是一大利多。徐有德建議,企業應評估此次法令變動是否衍生新的租稅優惠申請機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珮眞說明,自第57號法令公布生效後,適用申請對象舉凡是屬於六大重點配套產業,包括機械工程、鞋業及皮革、服裝紡織、汽車、電子零組件、高科技產業之輔助性產品的企業,除了屬於當前的新投資項目或產能增加達20%之擴大投資項目外,即使初次投資或是擴大投資規模的時間早於2015年1月1日,也能向越南工業及貿易局MoIT申請核發配套產業證書。

配套產業可享有之企業所得稅優惠

取得配套產業證書的好處除了可享受最高層級的企業所得稅減免期,4年免稅9年稅額減半外,新投資項目還可以適用15年間10%的優惠稅率。舉例來說,新投資的項目在前4年可以免企業所得稅;第5到第13年適用5%稅率;第14、15年因租稅減免期滿,故適用10%優惠稅率;第16年起才恢復標準企業所得稅率20%課稅。

但若非屬新投資項目,且企業在申請配套產業證書前已享租稅優惠,則租稅優惠期限計算方法是由配套產業給予的租稅優惠扣除原先已享有的租稅優惠期間,剩餘的年限可以在獲頒配套產業證書後開始適用,合計取得優惠不超過最高級租稅優惠的年限。例如,企業原已享有2免4減半的優惠,則取得配套產業證書後可再額外享有2年免稅5年減半的優惠。另外,若是因適用第57條法令而重新計算的應納稅額較先前年度減少,企業亦可要求稅務機關對溢繳的企業所得稅額及滯納金進行調整。                     

配套產業證書申請程序

一般來說,企業應先行評估自身情況及資格是否符合申請的條件,並預先備妥各項說明文件,包括產品詳細說明、製程、生產計畫、產品認證、投資計畫、以及環保合規評估等。配套產業證書的受理機關為越南MoIT,自送件起大約需要4至6個月的時間即可獲核發證書,但是若是補件或退件者不在此限。王珮眞進一步說明,在取得證書後,建議企業可再向稅務主管機關取得稅收優惠裁定,以減少稅收的不確定性。

企業的下一步行動

由於越南近年來發展快速,台商若要靠區位選擇取得租稅優惠的可能性逐年降低,而越南政府針對配套產業所提供的租稅優惠,主要視企業所屬產業及產品判定,較不受區位及投資金額影響,對於符合條件的台商也許是可以進一步爭取稅負優化的機會,建議可把握此機會評估申請的可行性。最後也提醒企業,除了應配合越南MoIT以及稅務機關實施必要的申請程序外,在後續項目運行的期間,應定期監督管理維持情況,避免管轄機關每年實施檢查時可能提出的挑戰。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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