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會計師看時事》保固服務 是成本也有進帳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江美艷會計師、張芷翎協理

「保固」顧名思義,應該是指確保產品沒有瑕疵所提供的保證,舉例來說,消費者購買汽車時,基本的保固則是確保汽車能正常運作,這就是所謂的標準保固。然而,實務上包裝在「保固」條款下所提供的服務項目,有些並非只是提供產品無瑕疵的保證。

一直以來,由於廠商認為這樣的保固內容是銷售產品的必要服務,在現行IFRSs未明確規定的情況下,通常會將整套保固內容視為一般標準規格的保固服務,因而視為產品銷售的成本,並於銷售產品時額外認列提供保固服務的費用與負債。

今年5月新發布收入準則IFRS 15註規定,若消費者有單獨購買保固的選擇,則會被視為廠商同時銷售商品及保固服務,因此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格有部分是要歸屬於保固服務的銷售,並以商品與保固服務的單獨售價為基礎拆分,續後分別於廠商提供商品及保固服務時個別認列收入。

在保證產品符合雙方約定規格的範圍內,是廠商對於產品完好無瑕疵的基本承諾,因此屬於一項義務,於銷售產品時應同時估計認列相關費用與負債。

超出前述義務範圍的其他服務項目,即便打著「保固條款」的名號,都應該清楚區分,無論是否有單獨售價,皆須以合理基礎分拆銷售額,因為對這些非基本承諾的保固服務而言,其實是可賺取服務收入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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