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舞弊防治協會攜手勤業眾信 暢談數位防弊與科技應用

勤業眾信:善用e-Discovery助企業解決跨國訴訟挑戰

【2020/10/29,新竹訊】社團法人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今(29)攜手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舉辦第十九屆舞弊防治與鑑識圓桌論壇-「數位時代的舞弊防治:電子證據」,為企業建言數位時代防弊及科技應用之道。勤業眾信建議,電子證據開示(Electronic Discovery, e-Discovery)平台可對電子與紙本證據資料,進行完善的e化處理、審閱與託管,有助因應國際制裁、商業仲裁、國際貿易爭端等案件情境,同時兼具資料主導權並資安防護機制,協助企業解決跨國訴訟需求和挑戰。

 

企業舞弊防治常見議題

社團法人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長馬秀如指出,在現今社會中資訊已成為企業最有價值的資產,因此營業秘密、專利等智慧財產,都是舞弊事件可能鎖定的目標。企業要保護自身資產的安全,應重視內部控制及舞弊風險管理,事前加強防範、事後進行調查與追索。提醒企業,電子資訊是否攸關與忠實表述,將影響企業經營;如欲進行訴訟,證據之蒐集及保全決定訴訟成敗,不可不慎。

兆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莊盛祺表示,電腦稽核協會ISACA發布白皮書,說明e-Discovery對企業而言頗具參考價值,電子證據之保全是一種企業文件保存政策。他認為,e-Discovery的貢獻不只於訴訟一端,亦可多面向提升企業風險管理能力,但此政策相當複雜又影響公司其他作業與企業文化,建議審慎為之。

 

善用法律科技 內部調查外部訴訟皆可因應

德勤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怡芳指出,數位時代下企業的資訊環境日益複雜,無論是面對內部舞弊事件調查,或是外部跨國訴訟因應,在講求時效的同時,又須由龐大的檔案量中找出關鍵資訊,對負責調查的稽核或法務人員而言,都是極大挑戰。對於大量資料的調查檢視,如何避免造成機敏資料不慎外洩的疏漏,且能有效確保證據能力,若善用電子證據開示(e-Discovery)平台,對於企業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助益。

楊怡芳表示,所謂證據開示(Discovery)是指訴訟程序的一部份,訴訟兩方必須在庭審之前,依據要求揭露持有的證據,因而容易判斷證據強弱與排除必要,可節省訴訟過程時間;而電子證據開示e-Discovery即是針對電子式儲存資料進行證據開示 。企業運用在地化e-Discovery平台,可維持資料主導權並兼顧企業資料防護控管,且透過自動化作業,加速資料處理效率進而降低成本;而在仰賴人員審閱與判定的同時,亦能透過e-Discovery平台並結合AI等機器學習聚焦重點資料,以更有效益地方式縮短審閱數量與時間,有助企業掌握訴訟預算之合理性。

 

美國訴訟專利為大宗 台灣企業策略應對

理律法律事務所初級合夥人沈宗原律師表示,據統計,近年約五成美國專利相關訴訟由不實施專利實體(Non-Practicing Entity, NPE)發起,也是過往台灣企業最常面臨的案例,其訴訟進行方式涵蓋請求台灣法院調查證據,包括:請求台灣廠商提出技術文件、銷售文件、請求調查相關證詞等;此時,企業應特別考量,其所提出的司法協助請求函內容,對企業內部機密資訊造成的風險程度,例如:是否表明應證事實、是否屬於摸索式證明等。

沈宗原建議,面對此類美國跨國專利訴訟,企業可規劃整合內部團隊、外部律師與專利師,盡早於起始階段偕同參與作為的應對策略,並將無形資產書面化,以作為證據保全之依據,並持續監控與瞭解競爭者專利與產品之市場動態;同時,透過企業內部體制之建立與教育,才能全方位加強對各國公平交易法的認知及不正競爭的考量。

 

e-Discovery 執行細節不可輕忽 企業機密確實保護

美國Steptoe & Johnson律師事務所香港辦公室律師潘顥之指出,e-Discovery除了於美國一般民事訴訟程序內,允許取得另一方主張或抗辯事項的電子文件以進行調查,現在也應用於傳統訴訟以外的程序中,例如:政府機關調查、商業仲裁、國際貿易爭端、甚至協助外國法庭或國際法庭的訴訟。關於e-Discovery執行前,需決定的資料涉及人員、時間範圍、檔案量、所在位置與收集方法,都需要仔細地考量。

一旦合理預期將有國際訴訟,企業除了有保存文件義務外,應選擇適當的e-Discovery處理及審閱平台服務,才能協助控管企業的機密文件保護,且得以即時因應事件調查需求彈性調整審閱順序。但必須注意的是,由於跨國法律程序的特殊性,必須考量電子證據開示平台具備資料的存放地點與方式,是否遵循對管轄國資料保護的要求,才能提高對企業機密資訊的保護。

圖一:(左起)德勤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怡芳、德勤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范有偉、兆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莊盛祺、社團法人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長馬秀如、理律法律事務所初級合夥人沈宗原律師
圖二:社團法人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理事長馬秀如
圖三:德勤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范有偉
圖四:兆益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莊盛祺
圖五:德勤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楊怡芳
圖六:理律法律事務所初級合夥人沈宗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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