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全球變化、區域推動

2016年亞太監管主題

Deloitte亞太地區監管策略中心推出「2016年亞太監管主題 - 全球變化、區域推動」報告,點出亞太地區將面臨的四個重要監管主題,對未來一年及後續預期發生的各種監管活動,提供清晰的視野以及建議,以下簡要地摘錄四個主題重點:

市場恢復:自金融海嘯爆發以來的八年時間,市場恢復仍於監管主題佔據主導地位,而以下為各項針對特定金融機構的監管法規與實施時間:
  • Ÿ銀行:落實《巴賽爾協議III》(Basel III)的淨穩定資金比率(2018年)以及槓桿比率(2017年)、考慮如何改變銀行的風險加權資產(RWA;Risk-Weighted Asset)和資本下限的計算方式(2015年底至2016全年)、落實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總損失吸收能力(2019年後啟動)、第三支柱框架(2016年末)。
  • 保險:最終確定針對全球系統性重要保險公司的承保人資本標準和更高的損失吸收能力。
  • 衍生品市場:衍生工具改革持續進行中,包括2016年9月開始執行的對未清算的衍生品收取保證金的規定,以及中央交易對手(CCP;Central Counterparty)的恢復工作。
文化與行為:金融穩定委員會(FSB;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已將金融機構內的不端行為視為系統性風險,並將透過監管政策的改革減少之。
科技:金融監管機構可能會把金融科技納入監管範圍,以確保滿足金融體系與機構的穩定性、市場完整性與投資者保護的目的。但為避免抑制其發展,將會採取最低限度的監管。
實施:各項金融監管法規的要求,將為金融機構帶來各項的挑戰,包括金融機構的改革疲憊、跨國組織統一運作的困難與金融機構資源分配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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