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會計師看時事》吹哨者機制 鼓勵員工揭弊

勤業眾信風險諮詢(股)公司 / 曾韵副總經理、劉婉蓉協理、田嘉雯經理

在中國古代有一種名為「登聞鼓」的申訴方式,所謂的「登聞鼓」是指懸掛在朝堂外的一面大鼓,民眾在地方上如果遭遇到冤屈或不滿,並且無法透過正常程序獲得昭雪的話,可以直接到中央擊鼓申訴,當官員聽到鼓聲後就需受理,這就是電視劇中常演的「擊鼓鳴冤」。

依史書記載,登聞鼓的設置最早可追溯到周朝,而到了宋朝之後,更進一步衍生出與這面「鼓」有關的機構,如鼓司、登聞院,主要職責在受理案件後,呈給皇帝審理裁決。

對於平民老百姓而言,透過擊鼓這種通報方式,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直接接觸官員高層,避免在傳遞申冤書信的過程中被吃案,而一旦擊鼓後官員就要受理案件,並且上達到高層。

在現代社會當中,如果將企業視為一個需要被治理的國家,則吹哨者(Whistleblower)機制就可視為企業的「登聞鼓」。

「吹哨者」這個詞源自於英國,當時的英國警察若發現有犯罪事件發生時,就會吹響哨子以引起同僚及民眾的注意。

到了今日,吹哨者的意義延伸為揭發組織內部違反法令或道德等不正當行為的人,而吹哨者機制是提供與該組織相關的利害關係人,例如員工、股東、客戶、供應商等,有一個暢言的管道以向企業揭發內部的弊端。

2014年勤業眾信對全球的CCO(Chief Compliance Officer)進行調查,發現為幫助企業發現與調查內部的不正當行為,內部舉報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若是企業想建立一套吹哨者機制,可從一開始的舉報管道開始規劃,可以是電子郵件、專線電話、實體信件、網站等方式,而公司接受哪些對象的舉報?案件由誰受理?受理後如何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如何往上呈報?

另外,調查過程中發現公司內部的控制弱點,該如何改善追蹤?前述各項都應納入考量的範圍內。

當舉報機制開始運作後,後續可能還會遇到的問題是如何讓吹哨者願意站出來「擊鼓」。

有許多公司其實內部已設有舉報專線或信箱,但員工並不清楚有這樣的管道可以利用。

又或是公司內部已有進行宣導,員工曉得公司內部有此機制,但卻因怕被排擠、報復而不敢舉報,此時就需要搭配適當的保護吹哨者措施,例如可選擇匿名制、吹哨者資料採機密等級保護等方式,或是更進一步設立獎勵機制,鼓勵吹哨者暢所欲言、提供明確可供查證的資訊。

近年來許多知名企業的弊案,都是經由舉報揭發而得以進入調查程序,例如台塑高階主管集體收回扣弊案是由供應商寫檢舉函、鴻海內鬼盜賣百萬顆iPhone6電池是由下游廠商舉發等,由此可知,吹哨者機制可視為企業內部發掘舞弊的一種最基本且有效的做法,而相對應的,企業應考量該如何規劃、建置及維運這套機制。

在國外許多知名企業是委外予獨立的第三方單位代為受理舉報案件,例如SONY、TOYOTA等,不過無論是自行維運或委外,最終目的皆為使其成為企業的「登聞鼓」並真正發揮防弊的功效。

(本文已刊登於2015-12-25經濟日報A17經營管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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