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稅務專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開啟永續金融新紀元
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陸孝立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能源危機、社會經濟問題等劇變,千禧年後「永續金融」應運而生,強調金融業應重新審視傳統的決策模式,改以永續發展思維重塑營運價值觀,引領內外部利害關係人將環境、社會與治理(ESG)因素納入產業發展、資金配置等各面向管理決策中。
國際清算銀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BIS)今年1月發布示警,氣候災難對金融業將帶來超出預期的衝擊,「綠天鵝(green swan)」的冒現,可能引爆系統性金融危機,牽動攸關生態、社會、經濟的連鎖反應。
金管會於今年8月18日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目的即在鼓勵金融業作為推進永續轉型的領跑者,以因應不可預知的全球挑戰;其中包含推動氣候變遷風險管理、強制規範金融業揭露TCFD氣候相關財務資訊等38項具體措施,期盼透過公私協力促進整體經濟邁向永續未來。
除此之外,金管會也將擴大綠色金融範疇,將原先的綠色金融產品市場擴張至「永續金融產品市場」,計畫今年底前開放發行可持續發展債券,目標於2021年設置永續發展債券市場專板(即永續板),藉以整合綠色債券、社會責任債券及可持續發展債券,透過打造良性互動投資環境及創新金融商品,拓展永續金融的生態體系。
在台灣政策法規與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永續保險原則(Principles for Sustainable Insurance, PSI)、責任銀行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 PRB)、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 EP)等國際趨勢帶動下,金融業的永續轉型勢在必行。
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團隊認為,金融業作為引導資金重要角色,應積極發揮主導性,除將資金投入到ESG表現優異企業之外,更應關注較具爭議或ESG表現有待強化的企業。第一,金融業應善盡機構投資人的義務參與股東會議、行使投票表決權,實踐股東行動主義(Shareholder Activism);第二,金融業應主動開啟與企業領導階層的對話,發揮對企業營運與發展策略的實際影響力;第三,金融業應促進企業跟進轉型、內化永續價值。
如此一來,金融業將啟動「永續漣漪效應」,與各產業攜手並進,系統性地提升整體市場的健全與穩定,開啟我國平等多元、共生共榮的永續金融新紀元。
(本文已刊登於2020-09-29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