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先行者的指南:IFRS發布「自願性導入IFRS永續揭露準則指引」
勤業眾信永續轉型服務團隊 / 陳世婷協理
隨著永續發展漸受重視,國際上相關的準則層出不窮。為提供具一致性的國際永續相關財務揭露規範,隸屬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的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2023年發布IFRS永續揭露準則第S1號「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及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而為了與國際接軌,金管會宣布國內上市櫃企業將自報導年度2026年起依照實收資本額分階段適用IFRS S1及IFRS S2。
在金管會訂定的適用年限來臨之前,企業得試行揭露IFRS S1及IFRS S2,積極提供投資人有關永續風險與機會之財務影響資訊,提前因應以符合金管會的導入規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於2024年9月發布「自願性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指引」,整理了兩項緩衝辦法,旨在讓企業得在符合成本效益的情況下順利適用IFRS S1及IFRS S2,以便有效地提供可用資訊給投資者,協助其作出決策。
緩衝辦法一:過渡規定之放寬措施(Transition reliefs)
在首次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第一個年度報導期間,企業得應用以下幾種放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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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優先 |
揭露時間 |
比較資訊 |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 |
範疇3溫室氣體排放 |
IFRS S1允許企業得於第一個年度報導期間優先依循S2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其他的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則待第二個年度報導期間才須揭露。 |
IFRS S1要求企業在發布財務報表的同時報導永續相關財務揭露,並涵蓋相同的報導期間。然而,IFRS S1首次適用年度允許企業在發布財務報表後於半年報再一同發布永續相關財務揭露。 |
企業無須於第一年揭露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的比較資訊,且若企業首年度僅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資訊,則在第二年度報導期間,亦僅須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比較資訊,無須揭露與其他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有關的比較資訊。 |
IFRS S2要求企業使用《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企業會計與報導準則(Greenhouse Gas Protocol: A 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 (2004 年版)》來衡量溫室氣體排放,然而,原先採納其他溫室氣體盤查標準的企業,可於首次適用IFRS S2年度繼續依據原標準。另外IFRS S2亦允許企業因司法管轄區主管機關或其上市交易所規定,使用其他衡量溫室氣體排放之方法衡量。 |
企業無須於首次適用IFRS S2年度揭露範疇3的溫室氣體排放資訊。 |
提醒境內企業注意,依主管機關發布之「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上市櫃公司可採用IFRS S1及S2之豁免項目及過渡規定調整揭露範圍,如首年度得僅需考量氣候議題,以及首年得無須揭露範疇3溫室氣體排放等。然而,企業之揭露時間,仍以主管機關法令要求導入時程為主,以資本額100億以上上市櫃企業為例,企業須於2027年3月16日前公告申報年報永續資訊專章。
緩衝辦法二: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 mechanisms)
此原則依企業的個別情況,使其在技術、能力與資源有限的條件下,仍能提供投資人可用的資訊。此原則於任何時間皆可採用,尤其適合剛開始適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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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報導日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之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 |
企業得以定性資訊取代定量資訊 |
預期財務影響之認定 |
是 |
是 |
氣候相關情境分析 |
是 |
是 |
範疇3溫室氣體排放之量測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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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與機會之辨認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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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鏈範疇之認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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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跨行業類別指標之計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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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已採納其他投資人導向之揭露框架或標準(如TCFD、SASB、CDSB、Integrated Reporting Framework)的企業,儘管IFRS永續揭露準則已整合多項以上提及之揭露框架和標準,企業仍務必留意以上框架或標準與IFRS永續揭露準則之間的差異,以免有所疏漏。
遵循聲明
原則上,只有完全滿足IFRS S1及IFRS S2之條件的企業,才能聲明其遵循IFRS永續揭露準則。然而企業若適當地依據指引中的過渡規定之放寬措施以及比例原則,那麼該企業亦可作出無保留的遵循聲明。非屬以上兩者的企業,即僅部分遵循IFRS永續揭露準則之條件的企業,則須特別聲明其僅部分遵循IFRS S1及IFRS S2,並進一步闡述部分遵循的內容。若可行,企業可說明其階段性揭露不滿足前述的過渡規定之放寬措施的原因。此外,企業亦可透過第三方機構的確信,使其揭露資訊更易理解,並提升揭露資訊使用者對資訊的信心,以及協助使用者比較不同企業的揭露資訊。
IFRS 永續揭露準則旨在讓企業在合理的成本內有效地向投資人提供有助於決策的資訊。國內企業可以把握機會,透過本文中的兩項緩衝措施邁出導入IFRS S1和IFRS S2的第一步,讓企業在金管會訂定之期限來臨時得以順利且從容地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