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淨零趨勢下的綠色金融行動

勤業眾信風險管理諮詢股份有限公司 / 陸孝立副總經理

根據聯合國Net Zero Tracker 2023年統計報告,已逾140國設定2050淨零排放目標,而國際上超過9,000家企業、1,000座城市支持「零碳排放活動」(Race to Zero Campaign)計畫,承諾採取嚴苛且立即的行動,期於2050年達成淨零。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響應國際淨零趨勢、促進綠色金融市場有效運作,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期透過整合金融資源,以支持台灣淨零轉型,同時為了確保資源導入真正有助於達成淨零排放的行動,更於2024年5月發布「金融機構防漂綠參考指引」,期許金融機構發揮「真正」的綠色影響力。

在「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中,金融機構應對接「碳會計金融合作夥伴關係」(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s, PCAF),除了盤查投融資部位的碳排放外,更應隨著方法學更新納入承銷、保險等部位,將盤查做得更加細緻、以全面掌握金融活動對氣候變遷的衝擊;再者應藉由「科學基礎目標倡議」(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 SBTi)制定合理且明確的減碳目標,並導入內部碳定價(Internal Carbon Pricing, ICP)等減碳策略,透過「碳有價」的概念引導業務單位進行低碳決策,俾利不同業務精準進行深度減碳。同時亦留意巴賽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BCBS)於2023年11月發布「巴賽爾銀行氣候相關財務風險揭露框架」,要求銀行未來應按投融資產業揭露財務碳排、碳排密度、促進碳排等資料,持續深化氣候風險管理能力及組織韌性。

觀察台灣金融業,現正透過多種方式加速產業淨零轉型,例如:針對高碳行業訂出承作限制及退出時程;執行ESG投融資檢核,將ESG因子納入投融資決策,使願意淨零轉型的企業更易獲得資金;設定ESG議合路徑,積極向外溝通淨零轉型的重要性以及執行方式,充分發揮盡職治理精神。

此外,在淨零趨勢下,防漂綠已成為國際共識,主管機關亦透過法規及評鑑正加強監管力度。為了回應現有「永續金融評鑑」中的企業反漂綠問項,以及「金融機構防漂綠參考指引」之五大原則,金融機構應建立金融商品或服務以及「永續」或「綠色」相關聲明的防漂綠機制以及內部控制,透過內部覆核或外部第三方機構驗證,以確保產品與聲明符合主管機關的期待。針對近期甫出版的參考指引,提醒金融業者在對外發布永續相關聲明時,須避免誇大其詞、使用過多專業術語或隱藏負面訊息;在聲明涉及與同業比較時,若僅遵循法規最低標準,則不應使用「最優良」等誤導性字眼。

全球以淨零為永續發展主軸之風潮下,綠色金融行動仍將持續成為全球金融市場中的一大重點,也成為企業得以落實永續作為的重要推手。金融業除落實自身營運減碳外,須建立可靠的方式以減少來自於投融資對象之碳排放,以促進產業碳排管理能力和落實減碳,惟亦須留意防漂綠機制的完善情形,確保發揮金融業的正面影響力,為淨零碳做出積極貢獻,並建立永續發展的未來。

 

(本文已節錄刊登於2024/06/21 經濟日報 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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