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看不見的手?國際與台灣移轉訂價稅制發展新趨勢

勤業眾信:企業注意無形資產評價與利潤分配五大關鍵

①全面盤點 ②評定價值 ③關係企業貢獻度 ④合理分配 ⑤修正策略

【2020/04/22,台北訊】無形資產對現代經濟發展扮演至關重大的角色,尤其對企業而言,往往像一隻看不見的手,牢牢掌握集團企業的經濟命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張宗銘今(22)表示,為避免大型集團企業藉由支付高價無形資產權利金降低稅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2015年發布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畫8-10,台灣也在研議計畫並修改移轉訂價查核準則。勤業眾信提醒企業,注意無形資產評價與利潤分配新趨勢及五大關鍵,以符合無形資產移轉訂價稅制新規。

 

無形資產如何評價?

無形資產是無形的、具特殊性與排他性,相較於有形資產更難定性、或進行估價與利潤配置,過去實務上確實無明確標準。張宗銘指出,目前,台灣在計算無形資產移轉或授權關係人使用價格時,只能按移轉訂價查核準規範使用「可比較未受控交易法、可比較利潤法、利潤分割法」計算,但實際應用時,很難獲取公開市場對比資料,或價值評估時過於主觀判斷,最終結果欠缺精確。因此,台灣正在研議引進OECD允許之「收益法」,作為輔助方法,以驗證使用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方式,計算無形資產價值的合理性。

 

無形資產產生之利潤如何分配?

張宗銘指出,實務上,常見跨國集團將無形資產登記於低稅負之公司,由該公司向集團其他企業收取權利金,造成利潤在國際間不當轉移的情形。目前,OECD已明確指出該等作法不為允許,未來查核準則修法,將規範無形資產移轉或授權他人使用所獲取收益時,若其他企業在無形資創造時,投入發展(Development)、價值提升 (Enhancement)、維護(Maintenance)、保護(Protection)及開發利用(Exploitation)等活動,法定所有權人需將收益按其他企業在無形資產貢獻比例予以分配,以達到無形資產之利潤分配與創造價值一致的目標。

最後,張宗銘提醒,無形資產重要性與難定性、難估價等因素,確實提供企業引用無形資產交易進行節稅之誘因,OECD已發布一系列指導原則,近期台灣也正在修法中,移轉訂價調查重點將著重於無形資產,未來將對台灣企業帶來新的挑戰衝擊,建議企業持續關注法令變化外,目前應對無形資產進行全面盤點,引用合理之評價方式決定價值,再透評估關係企業在無形資產之貢獻程度,予以合理分配利潤,進而修正移轉訂價策略,以符合無形資產移轉訂價稅制之新趨勢。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張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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