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會計師看時事》企業報稅 搞懂所得認定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江美艷會計師、陳怡婷協理

又到了5月報稅季,個人要申報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也要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房屋稅率新制在去年5月上路;而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則是自今年開始實施。

除了這些一年一度要繳的稅以外,一般銷售會有營業稅、在股票賣出時會被課徵證交稅、賣出土地要繳納土地增值稅。除此之外,企業日常交易還可能會要面對貨物稅、關稅、印花稅等稅種。

這麼多的稅種,對一般企業來說,在財務報表上會如何表達?

企業的損益表上,在各項收入減除成本、費用並加計營業外收支之後,會得出「稅前淨利」,「稅前淨利」扣除「所得稅費用」才會決定出企業的「淨利」。究竟,哪些稅款才算是會計上所謂的「所得稅費用」呢?

IFRSs規定,要列為所得稅費用的,必須稅額是按照企業的收入扣掉成本及費用後的淨額來計算,亦即,所得稅是針對企業營運的獲利來課徵的稅負。

例如,企業每年要申報繳納的營所稅是以企業的收入扣除費用後的淨額來計算,因此,營所稅屬於會計上的所得稅。

而營業稅是以銷售額的固定比例計算,例如一企業以20,000元銷售一支成本為15,000元的智慧型手機給消費者,應繳納的營業稅為1,000元(20,000元X5%),計算時並不是以扣除手機相關成本後的金額決定,因此不屬於會計上認定的所得稅。

至於證交稅,是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的特定稅率計算,不是「收入扣除費用」的淨額概念,也就不符合會計上所得稅的定義。其他像是貨物稅、關稅、印花稅等稅種,基本上也是按交易總額,而非扣除成本或費用後之淨額課徵,因此也都不算是所得稅。

至於出售土地時被課徵的土地增值稅是否屬於所得稅呢?

台灣的土地增值稅,主要是考量土地漲價倍數來計算稅額,也就是以本次移轉公告現值與前次移轉公告現值間的增值為計算基礎,此差額有淨額的概念,性質上台灣土地增值稅會是屬於會計所定義的所得稅。

這與採用IFRSs前,將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依企業營運的性質作為營業成本(例如建設業)或營業外的土地處分損益(其他非建設業)有所不同,因而也影響了企業的營業毛利以及稅前淨利。

今年開始實施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制,是以總增值金額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之部分,納入課稅所得,亦有淨額的概念,因此也算是會計上的所得稅。

房屋稅是依照房屋評定現值課徵,未反映增值亦未扣除費用,當然也就不是所得稅了。

以上各類稅負,若屬於會計上定義的所得稅,在損益表上是單獨列在「稅前淨利」之後;若不屬於所得稅,則依照性質可能作為資產成本(例如,資產購置產生的關稅、貨物稅等)進而於出售或使用時影響毛利或營業費用等,抑或是作為營業外項目(例如,就一般行業來說,證交稅列為處分投資損益),而表達於「稅前淨利」之前。究竟是不是所得稅,呈現在財務報表的效果大不相同。

(本文於2016.04.27 更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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