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導入IFRS 17  保險經營新契機

勤業眾信 / 保險產業負責人林旺生會計師

長久以來,保險公司財務報表反映管理績效的能力一直被廣為討論,作為過渡使用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因容許各地區沿用不同的會計實務處理,造成各地區保險公司難以相互比較財務績效。如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IFRS 17)已逾一年,對保險公司營運及部門運作等雖造成全面性影響並帶來艱難挑戰,但國際間的保險公司對IFRS 17已明顯轉變為正向的態度。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近日發布《2018全球IFRS保險調查》顯示,超過90%的受訪保險公司已認同IFRS 17所產生的效益將大於導入成本,相較前次2013年的調查,成長超過三倍,最主要的效益在於財務報表透明度增加、籌資活動成本降低及有助於商品設計的資訊品質提升。

其中一個轉變的關鍵在於,近年新興科技已經在各產業激盪出劇烈變化,「數據為王」已是數位轉型的不二法門,若保險業者能在導入IFRS 17時調整資訊系統,促使部門間資訊交換及數據分析發生質變與量變,勢必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產生有利基礎,國內保險公司管理階層也可持正向態度,面對IFRS 17的導入工作。

2021年1月1日為IFRS 17國際生效日,目前台灣預計最快將於2024年上路,時程上雖可能比國際業者延後三年,但保險業者在導入規畫準備時仍不可掉以輕心。

在調查中多數受訪的大型保險公司表示,導入IFRS 17因牽涉甚廣,需要跨領域人才,但是人力市場上卻鮮少有同時兼具財會及精算的專業人才,外部顧問委任及內部團隊擴張同等重要,且IFRS 17的導入關鍵要素之一即技術解決方案,無論是IT系統汰換新建或重置升級,皆需要跨部門人力之投入,保險公司勢必要完整評估現有人力、工時,是否足以負擔IFRS 17導入工作,爾後的員工教育訓練也是一大重點,保險公司宜做好萬全計畫、及早因應。

歐洲地區在過去將近十年期間已在進行保險業清償能力制度(Solvency II)導入,其為確保歐盟各會員國對清償資本的監理基礎一致,要求以公允價值原則來處理資產及負債評價。

IFRS 17蘊含著與Solvency II相似的概念,透過採用現時利率,真實反映保險公司實際經營狀況,故導入IFRS 17有助於監理單位及投資人即時檢視公司財務表現並採取行動。

然而,歐美地區因保險監理規定長年演變,無論是保險公司或投資人皆已有相當經驗,以處理IFRS 17的遵循步驟。

反觀,亞洲地區因IFRS 17是首次大規模的會計處理實務改變,除對保險公司本身造成衝擊外,利害關係人(包含董事會、投資人、員工等)必須對IFRS 17有所認識及理解,方能使該準則導入工作順利進行。

IFRS 17影響層面甚鉅,調查也指出,距離國際生效日雖尚有二年半的時間,但尚未開始溝通工作的國際保險業者已由近70%大幅下降至8%,由此可見,投資人關係及市場溝通工作須盡早開始,溝通準備事項對持有保險業務的金控公司尤其重要,業者如何在法說會上完整傳遞保險業務的績效表現及未來發展,也是管理階層必須提前學習並面對的課題。

 

(本文已刊登於 2018-08-17 經濟日報 B5 經營管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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