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慎選家族傳承架構 迎向財富經營永續
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 / 陳盈蓁資深律師
一、反避稅國際潮流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2014年發布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Common Standard on Reporting and Due Diligence for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CRS),作為各國執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及國際間同儕檢視標準。臺灣於2017年11月16日發布施行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預計於2020年6月要求金融機構向財政部進行帳戶資訊首次申報,並於同年9月與臺灣商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的國家或地區(現包含日本及澳大利亞)完成首次交換。一旦金融帳戶資訊進行交換後,以往因國別或地區限制造成的資訊屏蔽將不復存在。
OECD亦不斷在全球推動追稅行動,許多過去被視為租稅天堂的地方,如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等,為避免落入歐盟認定的不合作國家黑名單或觀察名單,陸續通過經濟實質法令,規範從事相關活動的相關個體須辦理年度申報,並通過經濟實質性測試;如無法通過,主管機關除通知並要求改正外,得處以罰鍰,情形嚴重者甚得註銷登記。有鑒於此,過去家族企業的全球布局、接班計劃,勢應因此潮流而須加以調整。
二、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在臺灣現行法令下,設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不失為穩固經營權的平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50人,並以章程限制股東股份轉讓自由,也可以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等掌控經營權、避免股權分散,而將資產作價股本也可享有免徵證券交易稅,及未來股利分配稅負遞延等利益。然而,家族成員死亡時,於完成分割及變更登記前,權利行使均須所有繼承人同意,且分割後也可能面臨股東人數增加而降低控制力,及遺產課徵稅率高等難題。
三、家族信託
在信託架構下,由於委託人已將財產移轉予受託人,所有權已分離,而由受託人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特定目的加以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故在運作上也有利於規劃家族企業股權傳承,降低因繼承事件導致的不利影響。同時,藉由建立家族辦公室、引進外部專業人士例如律師、會計師、投資分析師,並制定家族憲章,為家族財富、企業經營整體走向掌舵。
(一)家族辦公室
家族辦公室概念涵蓋管理私人大宗財富的各種組織與服務形式,可以是彙聚家族財富的家族公司,也可以是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而由家族保持決策權的公司或銀行部門。其中就法律相關議題宜斟酌:
1. 符合家族需求的控股架構、組織型態選擇。
2. 組織大綱、章程及重要合約文件撰擬及變更程序。
3. 組織設立地相關監理法令遵循。
4. 家族憲章規範事項及修改程序。
5. 家族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方式。
6. 家族財富繼承規劃。
完善的家族辦公室能提供家族成員所需的全方位服務,例如投資管理服務、慈善事業管理、家族成員生活預算管理等財務規劃,家族成員教育培訓、遺產及財富傳承規畫等策略建議,風險管理、稅務及法律諮詢,及行政管理等後臺服務。
(二)家族憲章
家族憲章通常不具法律拘束力,但能與家族企業組織大綱、章程規定互相呼應,更能進一步記載家族核心理念及文化,冀而要求世代維持家族風範。一般涵蓋面向包含家族目標及價值觀、家族成員行為準則、家族企業政策及規章、家族企業管理組織、家族成員情誼聯繫等。除提供收益分配、參與經營決策等誘因外,也應思考違反懲處效果,以調和權利義務關係,有效凝聚家族向心、達到永續傳承目標。
過去時有報導因未提前妥適規劃家族傳承機制,當家族核心成員驟逝對家族財富、家族企業造成重大衝擊的事件。值此法令變遷之際,正視家族傳承規劃、充分諮詢專家意見,架構客製化模式,應是智慧的一著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