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展望下一波生醫企業整合態勢
勤業眾信生技醫療產業服務團隊 財務顧問-潘家涓執行副總經理、管理顧問-苗德荃副總經理
隨著現代科學的快速發展,產官學界需要透過合作加速醫藥產品的研發進程。由於市場環境的改變,生醫合作已不再侷限於企業與企業之間,而是把更多的利益關係者,如學研機構、協會、主管機關與保險機構等均納入合作網絡中,期能達到更多效益。這種合作模式的轉變,也將促使生醫企業在下一波整合潮流中,面臨新的機會與挑戰。
生醫企業的聯盟及合資整合策略增加
生醫研發合作模式可分為收購、授權、合資、聯盟四大類別。過去以收購及授權為主要的合作策略,但近年雖著合作案的複雜度變高,較有彈性且開放的合資與聯盟模式也快速增加。
- 收購 (Acquisition)
收購係指當業主買了一間公司、部門、產品組合,或是一種特定藥品、開發中分子或產品等。生醫收購活動的主要目的包括了進入一個新適應症或深化原有適應症的技術,或是如從學名藥跨入品牌藥,或探索原有產品的新適應症等。
- 授權 (Licensing)
授權可分為引進授權(In-licensing)及對外授權(Out-licensing),前者是業主從另一個單位得到一個藥品或產品組合的研發、商業化或市場行銷權利,後者是業主將藥品或產品組合的研發、商業化或市場行銷權利讓與給其他單位。與收購相比,授權的成本與風險相對較小,是相當常見的合作模式。近年台灣生醫公司也積極透過對外授權來擴大海外市場布局。
- 合資 (Joint Venture)
兩個或多個單位共同合作於開發活動以達到某個特定目標。特別是共組的監管團隊及決策,並分享共有的風險及報酬。
- 聯盟 (Consortium)
三種或多個單位拉近資源,一起作業以達到一個共同目標,如加速科學在一個特定疾病領域的發展等。
下一波的生醫合作模式將更趨多樣化
企業在其研發生態系中已不再僅是夥伴,而是各項資源的整合者,串聯不同的合作對象。未來在這樣複雜的合作關係下,合約中對於合作架構、控制、風險分攤等議題也被期待更加「開放」,預期合資及聯盟的形式將會更加活躍。而主管機關、醫療照護機構及健康保險單位對於藥品的實證數據的要求也更加嚴格,尤其隨著各國逐漸推動醫療改革,如美國正推動以價值為導向的醫療給付模式,未來在醫藥產品的給付模式上也將有重大改變,預料未來將有更多的合作需求產生。
台灣生醫產業規模雖然小,近年也陸續啟動授權及併購的整合策略。隨著下一波的生醫整合模式將更加複雜,台灣生醫企業若能釐清自身優勢及定位,多方考慮不同合作夥伴的可行性,也許可以找到一條通往成功道路的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