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觀點
《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從外匯案例中了解大陸台商的經營風險
勤業眾信稅務部 - 國際 / 中國稅務與商務諮詢 / 徐曉婷會計師、傅至真協理
一、近期大陸外匯局通報的外匯案例
根據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通報一批外匯違法違規案件,不難發現企業主要是利用虛假單據或虛構貿易等手段逃匯;個人則是利用「螞蟻搬家」的手段非法轉移資產。台商較少直接利用企業偷逃匯,但利用個人銀行帳戶處理兩帳問題則較常見,茲摘錄一些常見案例:
【案例A】A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將RMB3,000萬元分3次打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帳戶,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外匯匯至其境外帳戶。
【案例B】B某利用本人在境內個人帳戶支付或收取人民幣,同時利用境外帳戶收取或支付對應外幣,為他人非法兌換外匯,交易共計33筆,違規金額合計RMB6,500多萬元。
【案例C】C某為實現非法轉移資產目的,利用本人及其親屬、朋友共計54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每人每年USD5萬),以出國留學費、就醫、境外旅遊等虛假名義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後匯往其境外帳戶,非法轉移資金USD300多萬元。
以上三個案例台商老闆一定不陌生,甚至覺得為了經營企業,這些外匯手段是必要的,否則企業無法運作。
二、違法外匯進出之潛在風險
他們為何甘願冒著外匯風險也要偷逃匯?沒錯!台商老闆都心知肚明,大陸是個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所有的外匯金出必須有相應的交易單證,當企業無法從外帳(稅帳)處理的交易,可能會利用偷逃匯移轉資金。常見將資金移入大陸企業的情況包括:大陸企業出口價格低報、境內採購未取得合法憑證、薪資未全額全員申報。將資金移出大陸企業常見情況包括:內銷不開發票、私下處分邊角料或收取佣金未入帳、支付境外內帳(管帳)費用。
以前大陸稅務機關、海關都是靠抽查或舉報來稽核轄區企業,某一些不想合規繳稅的台商老闆靠著地方關係或窗飾報表來因應,未來此作法恐行不通了。2017年4月21日海關總署、國稅總局、外管局共同簽署《關於實施資訊共用開展聯合監管的合作機制框架協定》,以及《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進資訊共用實施聯合監管合作備忘錄》和《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推進資訊共用實施聯合監管合作備忘錄》作為具體落實機制。簡言之,不久的將來海關、稅務、外匯三部門加強彼此間資訊共用,實施聯合監管措施,透過外管局查核資金進出的資料,進而發現稅務及海關違法議題的風險將大幅提升。
三、因應及注意事項
大陸主管機關的稽查工具及資源一日千里,企業必須正視兩帳經營的風險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建議台商老闆首先應檢視有哪些資金進出是違法的?再來,了解這些資金進出是為了什麼原因?最後,修正營運模式將兩帳合而為一。營運模式調整過程中將面臨許多問題,例如:客戶及供應商(vendor code)的事前溝通、集團轉讓定價的調整、海關手冊的管理、員工福利的協商、價格或利潤的平滑修正,甚至是集團投資架構的重組。這些工作需要過渡期,提醒企業在過渡期內,應特別注意下列外匯監管的法令:
a.反洗錢法令:
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所謂大額交易包含:
- 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 非自然人客戶銀行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的款項劃轉。
- 自然人客戶銀行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的境內款項劃轉。
- 自然人客戶銀行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的跨境款項劃轉。
b.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法令:
根據「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管理辦法」(2017年)規定,在大陸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依法應開展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工作(2018年底之前應完成清查)。國家稅務總局與有關金融主管部門建立涉稅資訊共用機制,保障國家稅務總局及時獲取本辦法規定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