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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報告時代來臨!您準備好了嗎?

勤業眾信:全球移轉訂價風起雲湧 資訊全都露後之新戰略

【2017/11/28,台北訊】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28)「勤業眾信稅務論壇-全球移轉訂價風起雲湧,資訊全都露後之新戰略」,針對財政部日前公布《移轉訂價最新查準修正案》,宣告台灣已正式進入BEPS行動計畫13時代。未來,符合門檻之營利事業應備妥國別報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 CbCR)、集團主檔報告(Master File)及移轉訂價(Local File)三層報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陳光宇表示,台灣財政部積極配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腳步,參酌《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畫13,就台灣稅制和產業情形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引進三層報告架構的概念,提高對移轉訂價報告審視透明度以接軌國際,展現對反避稅立法及查核重視的態度。

陳光宇說,此次移轉訂價法規變動規模之大,絕非以往所能望其項背,前所未有的透明度對台灣企業絕對是一大挑戰。未來,建議企業除了關心法案新增的稅務遵循要求,更應注意國際資訊交換程序,以及各國稅局檢視移轉訂價報告的角度, 即早為資訊全都露的時代作足準備,增加集團競爭力。

接軌BEPS !行動計畫13因應之道

勤業眾信移轉訂價負責人張宗銘表示,台灣已將移轉訂價三層報告納入查核準則。資訊揭露透明度大幅提升下,不僅稅徵機關將接受為數龐大的集團資訊,台灣企業也應加強集團內部稅務風險管理,特別是投資架構及交易模式的合理性、重新識別企業無形資產,及謹慎檢視集團各納稅主體的稅務處理的部分。

張宗銘指出,台灣企業應釐清集團供應鏈之受控交易實質,並評估目前交易架構下的稅負成本及稅務風險。同時,應完善並集中管理集團各納稅主體資訊,建立稅務風險、即時辨識和通報機制。此外,建議企業應尋求專業機構協助,藉由預先移轉訂價協議(APA)及相互協議程序(MAP),以降低海外子公司被當地稅務機關,進行BEPS調查後之稅務風險。

移轉訂價三層報告 您準備好了嗎?

勤業眾信稅務部副總經理周宗慶指出,移轉訂價三層報告就是導入BEPS行動計畫13,除了既有的移轉訂價報告,也將提供台灣稅務機關國別報告與主檔報告。未來,稅務機關將就國別報告的內容,檢視集團利潤分布、納稅分布及各營運個體功能分布,針對異常指標處進行分析。

周宗慶提醒,企業編製集團主檔報告時,應運用財務及管理人員配置等資料,對集團供應鏈(或價值鏈)進行定性及定量分析;同時,交叉比對集團移轉訂價策略是否與供應鏈(或價值鏈)相符;最後,才是調整集團移轉訂價策略以進行合理的利潤分配。

至於集團內部服務的部分,周宗慶表示,企業首先應辨識集團內部服務的型態,並衡量是否是發展無形資產相關的技術服務,最後再以適當基礎向關係企業分攤計收服務費;而在無形資產布局上,企業更應以「開發、價值提升、維護、保護、開發利用」(DEMPE)等活動為原則,檢視無形資產利潤分配是否符合常規。

全球歸戶資訊全都露  稅務資訊交換新趨勢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李雅晶表示,資料全球歸戶及自動交換已是國際合作趨勢,有助防杜逃漏稅收以維護租稅公平。台灣透過簽定租稅協定與32個國家進行稅務資訊交換,未來,國別報告資訊交換也會以這些國家為主。納稅義務人可能擔心資訊交換後,會帶來重複課稅等不良經濟效果,不過,企業也可透過相互協議程序防止或解決重複課稅問題。

台灣因應BEPS行動計畫已修正移轉訂價查核準則,各區國稅局查核技術也愈趨精進,集團企業稅務遵循成本將大幅提高。為此,勤業眾信建議務必仔細檢視集團整體的移轉訂價策略,確實依個體功能、風險及資產、各國法規發展及趨勢,仔細覆核所有集團個體的營運結果與稅務風險,以降低BEPS時代的潛在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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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左起)勤業眾信稅務部副總經理周宗慶、勤業眾信稅務部營運長陳光宇、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李雅晶、財政部國際財政司王瑀璇、勤業眾信移轉訂價負責人張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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