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管理企業評選目的是發掘並表揚具備卓越管理思維以及實務的企業。在評選的過程中,參加的企業可以接觸到Deloitte卓越管理企業的理論框架,了解全球卓越管理企業的成功祕訣,藉以驗證並調整企業的營運方向。
日系企業サービスグループは、台湾における日本企業特有のニーズに対応するため設立された専門業務グループ、日系企業の台湾進出サポート等のサービスを提供しております。
勤業眾信串聯Deloitte全球90+會員所華人服務網絡,成立一站式據點,為全世界每個角落以華語提供客戶優質服務。
新創事業服務團隊擁有輔導新創公司豐富的實戰經驗,提供其專業、全方位的服務
面對氣候變遷及淨零碳排(Net-Zero)目標等因素帶來的挑戰,勤業眾信依據全球服務團隊的跨國實務經驗,協助企業規劃永續經營策略
面對數位化時代的來臨,我們的使命是協助台灣企業掌握數位化的力量,在當今波動與挑戰不斷的時代中持續創新與茁壯,成為數位紀元的典範企業。
勤業眾信最新趨勢議題講座、董監事進修及企業內訓到府服務
我們相信多元化的團隊組成和共融性的創新思維是最大的競爭優勢之一;因此,我們致力於展現Deloitte多元與共融的價值觀,有了多元的視角,結合共融的心胸,創造無限的可能
以信任為基石,致力與政府、法令制定機關及客戶一同攜手打造健全的市場機制及經濟體
跨國投資是臺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之一,近年來,東南亞及印度更成為臺商跨國投資的重點。勤業眾信結合Deloitte全球會員所華人服務網絡,成立一站式據點,以華語為全世界每個角落的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新聞稿
關於勤業眾信
Deloitte全球華人服務(CSG)發佈《東協及印度稅務指南》,深入研究了東協十國及印度之稅務體系、租稅優惠及相關法律變化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針對後疫情時代台商投資東南亞的重點地區,越南、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的經濟概況與投資優惠政策及最新布局趨勢,舉辦「美中角力下的東南亞-供應鏈的關鍵時刻」線上論壇。隨著美中貿易戰和新南向政策等大環境因素影響,東南亞受惠於人口紅利、優越的地理位置、靈活的製造能力與快速成長的經濟與市場需求,逐漸取代中國大陸成為新的「世界工廠」,承接全球產業鏈轉移的重要戰略區域。勤業眾信建議,台商未來在投資東南亞地區時,除了投資前須進行供應鏈全面性評估外,亦須留意東協各國的稅務政策,避免喪失權益。
勤業眾信發布《亞洲之聲》(Voice of Asia)第八期報告,內容指出,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的出現嚴重衝擊全球經濟,2020年主要國家經濟成長率多為負值。但隨著各國推出的各項防疫措施和振興經濟之舉措,2021年亞太地區的情況有望好轉,勤業眾信歸納出「臨床醫療條件改善、解封後的旅遊泡泡計畫、供應鏈重組、金融科技拓展及環境永續」五大觀點,即便2020整體較為悲觀,但放眼2021年亞太地區的經濟發展,仍具備強勁的成長的動能......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20)攜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舉辦「領先布局.前進印度」線上論壇,受到大環境政經局勢和搭配政府新南向政策影響,印度因具備大量人口紅利,及近年持續提升其經商環境,成為台商投資的下一個熱點。加上全球疫情關係,形成供應鏈大遷徙,印度政府亦藉此機會加強對外行銷力道及對台招商。在全球產業布局大挪移的潮流下,許多台廠已加碼投資印度,勤業眾信提醒,海外投資是趨勢,而印度有望於疫情後成為下一個製造業中心,企業應於行動前審慎評估投資環境與財務規畫,掌握海外投資環境、金融生態與產業優惠,在前進南亞前做好萬全準備。
議題觀點
印尼稅務總局於2020年5月15日公告針對境外電商提供數位商品及服務予印尼消費者須課徵增值稅(VAT)的準則規 (No.48/PMK.03/2020),其中包含繳納及申報增值稅的相關程序。自2020年7月1日起,印尼國內消費者進口以無形商品或服務方式呈現的數位產品或服務將須繳納10%的增值稅。預計此一新規定將為印尼政府提供額外的財政支援以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對經濟之衝擊,同時也顯示印尼政府想要替所有企業建立一個公平競爭環境的努力。
印度政府於2月1日公佈2021年財政預算案(Union Budget 2021)。以下為勤業眾信印度團隊摘要與台商相關之稅務重點,請參考。
印度最高法院於2021年3月2日發布「向國外購買軟體價款是否為權利金給付」之解釋,明確指出該價款性質與取得版權授權而支付之權利金有別,故給付人無需依適用之租稅協定及當地所得稅法有關權利金之課稅規範辦理扣繳。
菲律賓稅務總局(The 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 “BIR”)於2020年8月17日公告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而實施隔離和檢疫之防疫措施,延長外籍員工滯留於菲律賓期間是否符合稅務居住者身分或是否構成潛在常設機構的指導準則 (Revenue Memorandum Circular No.83-2020)。
若境外服務供應商提供予馬來西亞消費者之服務符合服務稅(Service Tax)定義之數位服務範圍,且年營業額達50萬馬幣稅籍登記門檻,該境外服務供應商可經由國稅局網站遞交服務稅稅籍登記之申請。
印度德里所得稅上訴法院(The Delhi Bench of the Indian Income Tax Appellate Tribunal)於2019年9月17日裁定新加坡公司在印度之辦事處(Liaison Office)從事非屬準備性和輔助性活動,因而構成印度與新加坡租稅協定(以下簡稱「印新租稅協定」)定義之常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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