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解析

新知園地-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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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於2012年起將全面與IFRSs接軌

2009/05/31

新加坡會計準則委員會決定於2012年完成新加坡財務報導準則與IFRSs之接軌,此完全接軌之準則將適用於所有在新加坡設立且於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新加坡採用IFRSs之推動藍圖摘錄如下:

由於新加坡屬於國際化的金融中心,新加坡對於將IFRSs建立為全球單一會計準則持有高度興趣,自2002年以來,新加坡的策略是以IFRSs為雛形來制定新加坡財務報導準則,僅有在相當特殊且例外的情形下,會因為經濟及商業實質上具爭議的充分理由,對部分交易採取不同於IFRSs的規定。

新加坡公司目前大致上已經處於「準備好採用IFRSs」或「已遵循IFRSs」的狀態;藉由推行IFRSs之多年經驗,新加坡在推動IFRSs作為全球通用會計準則上能夠扮演積極的角色。因此,新加坡會計準則委員會決定採取重大躍進-於2012年完成新加坡財務報導準則與IFRSs之全面接軌,並適用於所有在新加坡設立且於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IASB發布公平價值衡量指引之草案

2009/05/28

IASB發布公平價值衡量指引之草案,以說明現行IFRSs要求以公平價值衡量時,企業應如何進行公平價值之衡量。此草案並非提議擴大公平價值衡量之使用範圍,但將會增加公平價值如何決定之揭露規範。此提案若正式採用,各準則中關於公平價值衡量之指引將由單一且統一的公平價值定義及非活絡市場公平價值衡量應用的正式指引取代。此草案的擬訂係以修改之美國會計準則SFAS 157『公平價值衡量』為起點,提案中公平價值定義與SFAS 157完全相同,且相關指引亦大多與US GAAP一致。

 

草案摘要
  1. 公平價值定義:IASB提議以退出價格(exit price)作為公平價值之定義,即「市場參與者於衡量日之正常交易中,經由資產之出售所收取之金額,或為移轉負債所支付之金額」。
  2. 最有利市場(most advantageous market) :資產或負債公平價值衡量係假設資產出售或負債移轉係於企業可得之最有利資產或負債交易市場中進行。
  3. 衡量之假設:衡量資產或負債之公平價值時,應以市場參與者可能用於估計該資產或負債價值之假設為基礎。
  4. 資產之最有效使用(Highest and best use of an asset) :資產之公平價值衡量係假設該資產將售予能夠最有效使用該資產之市場參與者。
  5. 負債移轉之假設:負債之公平價值衡量係假設該負債於衡量日移轉予其他市場參與者。
  6. 首日利益/損失(Day one gains/losses) :在草案中列示之四種情況下,原始認列之公平價值衡量金額可能與交易價格不同。除非與該資產或負債相關之IFRSs另有規定,企業將認列上述差額產生之利益或損失。
  7. 評價方法:草案中提出評價方法之指引,包括市場不再活絡之特別指引。評價方法必須與「市場法」、「收益法」或「成本法」一致。企業應選擇在所處情況下最適合且衡量公平價值可取得充分數據的評價方法。
  8. 評價參數之層級(hierarchy of inputs to valuation):草案中提出公平價值之衡量等級,將用以衡量公平價值之評價技術中的參數區分為下列三個等級:
  9. 第1級(Level 1):相同資產或負債於衡量日之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10. 第2級 (Level 2):除第1級之公開報價外,屬於該資產或負債之市場直接可觀察(如價格)或間接可觀察(如自價格推導而得)之參數;及
  11. 第3級 (Level 3):非基於該資產或負債之可觀察市場資訊之參數(非可觀察參數)。
  12. 揭露:草案中提出關於如何以公平價值衡量資產或負債之多項揭露揭範-「企業應揭露足夠資訊使財務報表使用者得以評估用以產生衡量金額之方式及參數,以及對於大量使用非可觀察參數(第3級)之衡量金額,應揭露其對於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淨利之影響數」。

IASB對外徵詢意見將於2009年9月28日截止。新聞稿(請按此)。

IASB提議修改IFRIC 14

2009/05/28

IASB發布IFRIC 14『IAS 19:確定福利資產之限制、最低資金要求及其相互影響』之修改。此提案將改正原先IFRIC 14所導致之非預期結果。在原先IFRIC 14之規定下,企業在部分情況下不得將某些最低資金要求之預提金額認列為資產;此提案將改正此項問題。IASB對外徵詢意見將於2009年7月27日截止。新聞稿(請按此)。

《Deloitte保險會計新訊報導》風險利潤及新業務收入

2009/05/28

Deloitte (United Kingdom)發行《Deloitte保險會計新訊報導》第3期(請按此),本期主要報導IASB於2009年4月22日常會中主要之暫定決議,如下:

  1. 要求保險人在取得新業務(new business)時認列收入;及
  2. 新業務收入及相關取得成本將提供原始校訂(calibration)剩餘利潤(residual margin)或首日損失(day one loss)之要素。

《Deloitte保險會計新訊報導》主要為報導IASB及FASB聯合發展一套全球性的保險財務報導準則之專案,並提供此項專案之最新進度。此專案預計於2009下半年發布草案並對外徵詢意見,於2011年完成新準則的制訂。

IFRS e-learning模組更新

2009/05/22

Deloitte開發的IFRS e-Learning學習模組隨著IASB發布新準則或修訂準則而更新,下列模組目前已更新至第9版,剩餘8.X版的模組預計將於2009年6月完成更新:

  • IAS 12『所得稅』
  • IAS 18『收入』
  • IAS 19『員工福利』
  • IAS 29『高度通貨膨脹經濟下之財務報導』
  • IAS 32/39『金融工具會計處理』
  • IAS 32/39『避險會計』
  • IAS 32/39『金融工具除列』
  • IAS 36『資產減損』
  • IAS 38『無形資產』
  • IAS 40『投資性不動產』

《Deloitte新訊報導》所得稅修訂草案

2009/05/06

Deloitte Global Office出版《IAS Plus Update Newsletter – Changes Proposed for Income Tax Accounting》(請按此),內容介紹IASB於2009年3月31日發布之ED/2009/2『所得稅』草案,預計未來將以新準則取代目前的IAS 12『所得稅』。此提案中保留現存IAS 12規範所得稅會計處理之基本方式(即,暫時性差異法);然而,IASB提議將絕大部分IAS 12規範之例外情況移除,以簡化會計處理,同時更強化此準則之一般原則。此外,IASB提出一套修正後的準則結構,使其更加易於使用。此項提議將使所得稅相關之IFRSs能夠與FASB發布之SFAS 109『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更趨於一致。IASB對外徵詢意見將於2009年7月31日截止。草案提議之主要變革請參閱新知園地2009年4月4日:IASB提議所得稅之新準則之報導。

《Deloitte出版品》IFRSs in your pocket 2009

2009/05/04

Deloitte出版《IFRSs in your pocket 2009》(請按此),內容包含:

  • IASB組織架構及聯絡方式
  • IASB之準則制定程序
  • IFRSs在全球之應用,包括歐洲、亞洲、美國及加拿大的最新情況
  • IFRSs準則及解釋、前言及架構之彙總介紹
  • 所有目前IASB專案之背景介紹及目前進度說明
  • IASB及IASC大事紀
  • IFRSs與US GAAP接軌之最新情況
  • 其他IASB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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